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一批公告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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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6條規定,經綜合考量公私場所之公眾聚集量、進出量、室內空氣污染物危害風險程度及場所之特殊需求,訂定公告本公告,作為應受管理對象之依據 ... 首頁 關於一舜科技 1.經營理念 企業願景與使命 創辦人的話 公司沿革 主要營業項目 2.專利認證 3.客戶實績 4.專業問答 紫外線專區 產品介紹 空氣淨化系統 E-SUN醫療用機 醫療院所專用 牙科專用 手術室專用 實驗室專用 E-SUN工、商業用機 E-SUN家庭用機 E-SUN新淨風空氣淨化機 E-SUN空氣淨化機耗材 淨化原理說明 全方位空氣監控→淨化系統 E-SUN空氣淨化機淨化原理 天花板嵌入型 落地活動型 E-SUN智慧型空氣淨化機 紫外線專區 家庭用機 診所/醫院 辦公室/實驗室 臭氧水製造系統 國外代理品牌 美國Ozotech臭氧產生器及週邊配件 0.17~1.5克/小時臭氧產生系列(PCS/SS/AW/EAP/海神號) 1.2~33克/小時臭氧產生系列(BTUSL/BTU) 50~320噸/天瓶裝水臭氧系統(10~60GPM) O3活氧空氣處理設備 住商用系列 空氣前置處理&氧氣濃縮 美國ECOSensors臭氧、VOC測控儀器 O3活氧測控系列產品 VOCs測控系列產品 最新消息 《活動》與《展覽》快訊 聯絡我們 誠徵合作夥伴 空氣品質監測網 詢價清單 環保署相關法規及規範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違反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管制室內空間及管制室內空氣污染物項目 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一批公告場所 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二批公告場所草案總說明 環保署最新消息 環保署:認識室內空氣品質 「室內空氣品質」的重要性 常見的室內空氣污染物 室內空氣污染物的主要來源 室內空氣污染物對健康的影響 室內空氣品質標準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空氣汙染指標及來源 臭氧濃度對身體的影響 環保署:室內空氣品質管制推動 環保署:公告檢測方式 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一批公告場所 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一批公告場所 環保署今(103年1月23日)訂定公告「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一批公告場所」 (以下簡稱本公告),配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於101年11月23日施行, 依據「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6條規定,經綜合考量公私場所之公眾聚集量、進出量、室內空氣污染物危害風險程度及場所之特殊需求,訂定公告本公告,作為應受管理對 象之依據;同時配合「室內空氣品質標準」、「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規定,訂定場所公告類別之室內空氣污染物項目、管制室內空間範圍。

環保署於101年11月23日訂定發布「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細則」、「室內空氣品質標準」、「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設置管理辦法」、 「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違反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等5項法規命令。

本公告自103年7月1日生效,於本公告之公告事項二中規定列管公告場所,應依法應辦理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工作,並於公告事項四,給予公告場所義務人合理緩衝期限,辦理訂定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第一次定期實施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之義務事項,以減輕法規發布造成之衝擊。

環保署呼籲,公告場所正式啟動列管,宜儘早準備作好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工作,始能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規定,避免日後未辦理而遭受處罰。

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一批公告場所總說明 為改善室內空氣品質,以維護國民健康,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於一百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公布,並自公布後一年施行。

依據本法第六條規定:「下列公私場所經中央主管機關依其場所之公眾聚集量、 進出量、室內空氣污染物危害風險程度及場所之特殊需求,予以綜合考量後, 經逐批公告者,其室內場所為本法之公告場所…。

」爰基於此立法授權, 公告「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一批公告場所」(以下簡稱本公告),其要點如下: 一、本公告用詞定義。

(公告事項一) 二、訂定符合第一批公告場所之規範對象如附表一。

(公告事項二) 三、配合室內空氣品質標準、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依附表一 公告場所之類別,訂定管制室內空間及管制室內空氣污染物項目 如附表二。

(公告事項三) 四、給予公告場所義務人合理緩衝期限,明定履行訂定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第一次定期實施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義務之時程。

(公告事項四) 1. 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一批公告場所.pdf   2. 公告第一批公告場所總說明及逐項說明.pdf 瀏覽記錄 3詢價清單 立即詢價 ⨯ 關於cookie的說明 如果繼續瀏覽,您同意本網站的隱私權與Cookie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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