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課務組】108學年度暑修上課教室及授課教師公告 - 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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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務必按時上課,勿任意缺席,若無法到課,請向授課教師請假,任一暑修​課程缺曠課時數達該科目應上課時數三分之一者,予以扣考處分(包括病假、事假);​惟 ... 跳到主要內容區 首頁 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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