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順基本原則 - 教育部筆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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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順基本原則 依據教育部《常用國字標準字體筆順手冊》基本法則,歸納的筆順基本法則有17條: 自左至右 凡左右並排結體的文字,皆先寫左邊筆畫和結構體,再依次寫右邊筆畫和結構體。

如:川、仁、街、湖 先上後下 凡上下組合結體的文字,皆先寫上面筆畫和結構體,再依次寫下面筆畫和結構體。

如:三、字、星、意 由外而內 凡外包形態,無論兩面或三面,皆先寫外圍,再寫裡面。

如:刀、勻、月、問 先橫後豎 凡橫畫與豎畫相交,或橫畫與豎畫相接在上者,皆先寫橫畫,再寫豎畫。

如: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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