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放寬面積150平方公尺內的餐廳,可於住宅區2樓營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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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自然─李永然律師部落格 跳到主文 享受工作回歸自然明心見性諸法皆空─李永然律師 部落格全站分類:職場甘苦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Dec13Tue201614:58 台北市放寬面積150平方公尺內的餐廳,可於住宅區2樓營業! 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12月1日自由時報AA2版記者郭安家所撰「150平方公尺以下餐廳可設住宅區2樓」的報導,柯文哲市長主持市政會議,通過《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核准標準》修正草案,原本一五○平方公尺(四十五.三七坪)以下的小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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