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法務部-行政函釋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行政程序法第15、92、111、114、115、116、117 條(94.12.28). 要旨:, 有關辦理嘉南三縣市漁民取得海埔新生地所有權事宜,所詢作業要點並非法律位階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行政函釋 PDF 友善列印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 發文字號: 法律決字第1000000483號 發文日期: 民國100年03月01日 相關法條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