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法規標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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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條(命令之名稱). 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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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3條(命令之名稱). 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
- 2法規命令訂定 -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 nat.gov.tw
法規命令包含有法律授權依據,具對外效力,需踐行預告程序及送立法院查照之非屬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 條所列7 種名稱之法規命令。 2. 公報編印中心洽詢 ...
- 3法規名稱: 中央法規標準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 第二章法規之制定. 第4 條. 法律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 4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實務上之運用(農委會)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5command name - 命令名稱 - 國家教育研究院雙語詞彙
命令名稱. command name. 2003年6月 資訊與通信術語辭典. 名詞解釋: 字元描述的命令碼,為命令的第一項目,其後項將包含命令的有關參數及選擇開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