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業者登錄辦法 - 食品法規條文查詢_消費者專區
文章推薦指數: 80 %
食品業者登錄辦法2020/04/29. 法規性質. 法規命令. 法規類別 ... 第一條 本辦法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之適用 ...
:::
首頁>整合查詢服務>食品>食品法規查詢>食品法規條文查詢
食品法規條文查詢
食品業者登錄辦法2020/04/29
法規性質
法規命令
法規類別
食品製造及衛生安全管理
食品業者登錄辦法
中華民國102年12月3日部授食字第1021351280號令發布
中華民國104年6月23日部授食字第1041300273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107年7月18日衛授食字第1071300590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109年4月29日衛授食字第1091300843號令修正發布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本辦法之適用對象,為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八條第三項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
第 三 條 食品業者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及內容,以書面或使用電子憑證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登錄、變更登錄、廢止登錄及確認登錄內容之定期申報。
食品業者應指定人員(以下簡稱填報人),負責前項之登錄及申報事項。
第 四 條 各產業類別之食品業者應登錄之事項如下:
一、製造及加工業:
(一)填報人基本資料。
(二)食品業者基本資料。
(三)工廠登記資料。
(四)工廠或製作場所基本資料。
(五)委託或受託代工情形。
(六)製造及加工之產品資訊。
(七)倉儲場所基本資料。
(八)其他有關製造行為之說明。
二、餐飲業:
(一)填報人基本資料。
(二)食品業者基本資料。
(三)工廠或餐飲場所基本資料。
(四)倉儲場所基本資料。
(五)連鎖店資料。
(六)其他有關餐飲行為之說明。
三、輸入業:
(一)填報人基本資料。
(二)食品業者基本資料。
(三)輸入類別。
(四)輸入之產品資訊。
(五)倉儲場所基本資料。
(六)分裝及其他有關輸入行為之說明。
四、販售業:
(一) 填報人基本資料。
(二) 食品業者基本資料。
(三) 販售之產品資訊。
(四)倉儲場所基本資料。
(五)其他有關販售行為之說明。
五、物流業:
(一)填報人基本資料。
(二)食品業者基本資料。
(三)倉儲場所基本資料。
(四)運輸工具基本資料。
(五)其他有關物流行為之說明。
食品業者同時從事不同產業類別之營業行為者,應分別辦理登錄。
第一項第一款第六目登錄事項,其內容應符合附表一之規定;第三款第四目登錄事項,其內容應符合附表二之規定;第四款第三目登錄事項,其內容應符合附表三之規定。
第五條 食品業者未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或內容申請登錄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駁回其申請。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完成登錄之食品業者,應給予登錄字號。
第六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確認登錄內容,依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得進入食品業者作業場所查核及要求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食品業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第七條 登錄內容如有變更,食品業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申請變更登錄。
食品業者完成登錄後,每年應申報確認登錄內容。
第八條 食品業者歇業或其應登錄之營業類別經廢止公司、商業或工廠登記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廢止其登錄。
未申報經查獲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逕行廢止其登錄。
第九條 非食品業者取得登錄字號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撤銷其登錄。
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附表一製造及加工產品應登錄之資訊
一、 食品添加物
產品類別
應登錄之資訊
香料以外之食品添加物產品
「中文商品名稱」、「用途分類」、「型態」、「成分」、「產品規格書或含產品規格之檢驗報告」、「產品標籤(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四條及其相關規定)」
香料產品
「中文商品名稱」、「型態」、「成分」、「產品規格書或含產品規格之檢驗報告」、「產品標籤(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四條及其相關規定)」
二、食品器具容器及包裝
產品類別
應登錄之資訊
含塑膠類材質之食品器具容器及包裝
「原料中文名稱或英文名稱或美國化學文摘化學品登記號碼(CASNumber)」、「原料供應商名稱」、「原料廠牌型號」
附表二輸入產品應登錄之資訊
一、食品添加物
產品類別
應登錄之資訊
香料以外之食品添加物產品
「中文商品名稱」、「英文商品名稱」、「用途分類」、「型態」、「成分」、「產品規格書或含產品規格之檢驗報告」、「產品標籤(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四條及其相關規定)」
香料產品
「中文商品名稱」、「英文商品名稱」、「型態」、「成分」、「產品規格書或含產品規格之檢驗報告」、「產品標籤(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四條及其相關規定)」
備註:
輸入食品添加物之業者,應於產品輸入我國,到達港埠前二十日完成產品登錄,並於報關時將「登錄字號」及「產品登錄碼」填入邊境查驗自動化管理資訊系統之檢附文件相關欄位,以利通關資料之比對。
二、食品器具容器及包裝
產品類別
應登錄之資訊
含塑膠類材質之食品器具容器及包裝
「原料中文名稱或英文名稱或美國化學文摘化學品登記號碼(CASNumber)
」、「原料供應商名稱」、「原料廠牌型號」
附表三販售產品應登錄之資訊
食品添加物
產品類別
應登錄之資訊
香料以外之食品添加物產品(上游供應商為食品添加物製造及加工業者)
「中文商品名稱」、「用途分類」、「型態」
香料產品(上游供應商為食品添加物製造及加工業者)
「中文商品名稱」、「型態」
香料以外之食品添加物產品(上游供應商為食品添加物輸入業者)
「中文商品名稱」、「英文商品名稱」、「用途分類」、「型態」
香料產品(上游供應商為食品添加物輸入業者)
「中文商品名稱」、「英文商品名稱」、「型態」
檔案下載
公告修正「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七條_發布令.pdf公告修正「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七條_對照表.pdf公告修正「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七條_總說明.pdf食品業者登錄Q&A問答集(1090429).pdf食品業者登錄辦法-全條文(1090429).pdf
延伸文章資訊
- 1食品業者登錄Q&A 問答集(20150907彙整更新)
「食品業者登錄辦法」. 已於102年12月3日公告,並於103年4月24日公告食品添加物相關. 業者須依法登錄。未來將依風險管理,陸續公告須強制登錄之業. 別。 Q3:登錄制度實施 ...
- 2食品業者登錄辦法
食品業者登錄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依食品衛生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條第. 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之適用對象,為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八條第.
- 3衛生福利部- 一定要完成「食品業者登錄」後才能營業!
夢想即將實現,但是要成立咖啡店之前有甚麼需要注意的呢? #一定要完成食品業者登錄. ✓依據「食品業者登錄辦法 ...
- 4食品業者登錄辦法修正日期:民國104 年06 月23 日法規類別
名稱:食品業者登錄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104 年06 月23 日. 法規類別:行政> 衛生福利部>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1 條. 本辦法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 ...
- 5食品業者登錄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之適用對象為中央主管機. 關依本法第八條第三項公告類別及. 規模之食品業者。 食品業者定義:指從事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製造、加工、. 調配、包裝、運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