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和結婚有什麼區別? - 星期五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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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訂婚不一定結婚。

兩人經人介紹或自己認識,互有好感,開始戀愛一叚時間,確定了兩人將來的婚姻關係,即訂婚,訂婚不是法定程式。

· 2,訂婚不受法律保護 ... 首頁»寵物»正文艾莉兒2021-04-1113:19:11不想處了就揮揮手說再見的是訂婚;想要分開又要分財產又要分小孩還要辦理正規手續才能結束的是結婚。

訂婚和結婚的區別是:1、責任。

訂婚不用負責,哪怕儀式再隆重都是虛假的。

男方毀約,不要回給女方的財禮,就可以不受法律的約束,輕鬆解除婚約。

女方毀約,只要退給男人給的財禮,也同樣可以分手。

而結婚就不一樣的,必須領過證才能算是合法夫妻,受法律保護。

想要離婚可不簡單,一方不同意就得經歷很長時間的調節。

就算一方離家出走,也必須兩年以上才可以算,否則沒那麼容易。

2、道義。

男女訂婚了,從名義上來說,只能算是男女朋友,戀愛的那種,哪怕互稱老公老婆也沒用。

假如一方有另外相好的人了,另一方即使要死要活的阻攔也是白忙活,畢竟只是男女朋友關係,隨時可以解除,最多落一個花心的名聲。

結婚則不同,合法的夫妻身份,就會制約雙方婚外的情感。

假如一方婚外有人了,這就是不道德的事,會受到譴責,甚至在離婚的時候都會在財產分割上吃虧。

以上是我對訂婚和結婚區別的看法。

(圖片來自網路侵刪)紫清660929972017-03-1021:05:06我們這邊是這樣,先提婚,雙方把一些東西談好,比如彩禮啊什麼的,只需要彼此的父母和情侶在場就可以了,訂婚就是雙方所有的親戚要坐在一塊,吃訂婚宴,男方要把提親時商量好的首飾啊彩禮啊都要拿出來給女方,並且要給女方親戚都過過目,宣佈婚期,從訂婚後到結婚前都是領證的時間,看小情侶的意願,或是家裡給算的日子,都可以領結婚證,就是這樣,也不知道和你們一不一樣蒙湘牛2021-01-1516:26:12訂婚和結婚一字之差,結果完全不同,但都屬於民事行為範疇,包括情感、親情與風俗。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家庭中,有56個兄弟民族,漢族佔比大,其中五十五個被習慣性稱為少數民族,婚姻習俗各具特性、各有千秋、大同小異。

男女訂婚意味雙方都有意願結婚,建立一個家庭,同時表示雙方兩個家庭從此結緣,男女雙方達成結婚意願之後,宴請雙方父母或親朋歡聚一堂,由男方自願送給女方禮物或金錢,以後正式成為男女朋友或物件。

結婚意味著彼此身份徹底改變,其實雙方到民政部門進行婚姻登記並領證後,才正式確立夫妻關係,一個新的家庭從此誕生。

但根據各地風俗習慣,都是宴請親朋好友,定期舉行正式婚禮,然後才算正式結婚。

當然沒有婚禮,只要男女雙方自願領證,頒發結婚證之時就稱之為正式結婚。

現在法律明文規定事實婚姻不被認可,沒有結婚證的婚姻,無法得到國家法律保護,被視為無效婚姻或違法婚姻,只有男女雙方親自去申領結婚證,才能成為正式夫妻。

圖片來自網路牧牛老叟2021-01-0311:22:10訂婚,是一種婚前民約行為,是透過一種形式儀式,夯實婚姻基礎平臺,距正式結婚尚有一步之遙。

結婚是男女婚姻情感完全成熟穩定,兩廂情願的結合,並對外公佈,領證得到國家法律承認保護。

訂婚是民約形式過去在締結兩家兒女婚姻關係中常用,也有不用,根據各自的情況商量而定。

他屬一種民俗民約,並不是法定婚姻程式。

訂婚是男女雙方心儀瞭解交往後,符合雙方走入婚姻的條件和意願,兩家達成共識,再由男方小擺酒席,請雙方重要親戚,家門長老,叔伯姑舅姨參加見證,一起暢談完善,訂立兩家婚前婚約關係。

一旦訂婚,就等於讓世人都公開知道了,雙方應守約,不能隨便私自背約,再與他人訂婚。

但訂婚不是結婚,還有深入瞭解的過程,如果感情變化,或發現改變不了,今後不能結婚在一起的潛在因素,透過雙方協商還可解除婚約關係。

結婚過去也叫完婚,他是婚姻條件完全成熟,由家庭父母為兒女而舉辦的結婚儀式。

根據家庭經濟條件和女方要求,結婚儀式可大可小,可繁可簡,都有一定的禮數可循。

一般兒女結婚基本都要請客辦喜宴,界時七大姑八大姨,叔伯孃舅,親戚朋友都會來隨禮慶賀。

舊社會沒有官方結婚證明,辦了喜事,喝了喜酒,入了洞房也就算正式結婚了。

現在婚姻家庭有關社會的穩定,法制的健全,只有領了結婚證的合法婚姻關係才能得到國家承認,受法律保護。

結婚證啥時領。

結婚證一般是婚姻條件完全成熟,男女結婚前去民政局登記申領。

因此訂婚就領結婚證有點過早,領了結婚證萬一婚變又得辦離婚手續。

領了結婚證,在法律上來說就算合法夫妻。

但是結婚並不僅是兩個人的大事,他牽連著兩方父母家庭,雖然婚姻大事自已作主,但人無時不在和家庭社會發生關係,不是完全獨立的,家庭親戚關係的和協也十分重要。

要辦喜宴婚禮、沒家庭親戚朋友參加就不象回事,因此當今結婚還是國家認證,和民俗婚禮喜宴“雙軌制”。

但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結婚時能皆大歡喜!雙星之陰陽師2017-06-0822:38:26訂婚和結婚是有區別的,但訂婚是結婚的前提,相輔相成的。

訂婚只是兩個人之間對愛情有了一個見證,雙方同意訂婚,說明都考慮著步入婚姻殿堂。

雖然兩個人訂婚了,但還只是兩個人的事情,不用考慮那麼多,也不用放棄自己想做的事情,訂婚只是一個約定,如果訂婚後感覺實在不合適,還是可以取消訂婚的,只是這樣做對雙方的傷害都比較大,但不至於再次訂婚的時候有什麼太大的影響。

訂婚其實就是一個結婚的前提,也是一個緩衝期,是讓對方考慮清楚是否要開始這段婚姻生活,不想開始還有挽回的餘地,也比較自由,不會有太多束縛。

結婚就不一樣了,結婚後不在是兩個人的事情,而是兩個家庭的事情,沒結婚前你可以什麼都不想,但結婚後,步入家庭,對方的父母,自己的父母就要真正的考慮自己的責任。

還要為下一代的事情做準備,沒結婚前你不要孩子很正常,結完婚後要孩子就是頭等大事了,即使自己不想早點要孩子,家裡的老人肯定會催的。

還有就是結婚後,如果出現感情問題,鬧到過不下去的地步時,沒孩子還好說,離就離了,大不了再結婚的時候最多是二婚。

但有孩子後過不下去,那就不是兩個人的事情了,還會影響下一代,對孩子也是不負責任的。

我感覺訂婚和結婚最大的區別就在於訂婚了,你也不用考慮太多事情,也不用改變自己的習慣,但結婚的話你就要考慮的全面一些,有時候還要去適應環境,改變一些自己原有的習慣。

(個人見解,因為每個人的感覺是不一樣的,看法也是不同的)領結婚證,我個人感覺還是結婚的時候領比較好,因為到了這個時候,都已經深思熟慮過了。

每個人的想法不同,也許有人認為訂婚領也不錯,結婚領也挺好,其實什麼時候領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要了解對方,能夠相互包容,諒解對方。

磨合期已過,感覺合適,可以好好在一起生活,能夠經營自己的家庭時,才是最好的。

畢竟結婚證只是一張紙,並不能代替我們生活。

有緣人1538326812021-01-1221:37:13訂婚是結婚前的鋪墊,是男女雙方共同搭成的口頭設定,覺得訂婚後男女雙方可以名正言順的進行戀愛接觸。

結婚是訂婚後愛情的過度,是男婚女嫁一對新人雙方步入婚姻殿堂,洞房花燭夜成雙成對激情浪漫的開始,也是一個家庭的誕生。

訂婚不受法律保護,是口頭協議。

而結婚是事實婚姻,並持有合法證件,那就是結婚證!是法律程式保護下的合法夫妻。

訂婚和結婚的共同點訂婚和結婚都要舉行隆重的儀式,都要得到親戚朋友的見證。

也就是說,都要邀請親戚朋友來喝喜酒,熱鬧一下。

訂婚和結婚男方都要準備厚厚的大禮,什麼雜七雜八的東西一應俱全,包括禮金。

訂婚和結婚沒有什麼兩樣,唯一不同的就是禮金上有差距。

訂婚和結婚的不同點訂婚時邀請親戚朋友吃的是甜酒,也就是說,不花錢的酒宴。

結婚時邀請親戚朋友吃的是苦酒,也就是說,要花點血本的。

訂婚時男女雙方走一遭,但人還不能算是你家媳婦,那是鋪墊。

結婚就不一樣了,並不是血本無歸,而是添丁發財,一個嬌妻撩人到家了。

訂婚不受法律保護,這個時候,人還不能完完全全是你的人,弄得不好,照樣雞飛蛋打。

結婚就不一樣了,大活人到家了,可以和你同床共枕了。

還有結婚證保駕護航!如今很多家庭把訂婚免了,兩場芝麻併成一場打,男方女方都不會勞神費力了。

再說,男女都是自由戀愛,用不著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

又不是過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青年男女雙方都不太瞭解,才用訂婚,讓青年男女能正大光明的接觸,人家黃花大閨女面子上也說得過去。

床墊D登2017-08-1822:27:17見面禮:首先,如果覺得跟女朋友處的不錯了,見家長。

家長如果覺得滿意,就會在臨走的時候,給女方個紅包,俗稱見面禮。

紅包多少是根據當地風俗或者家庭情況而定。

提親:下來男方家長就要提著禮品,俗稱提親。

前去女方家商量孩子的情況,如果女方也覺得男方不錯了,就會商量下一步訂婚的日子,以及定金(彩禮)錢,以及其他東西,各地風俗不一樣,所以訂婚所需要的東西也不一樣,可以參考當地已經結婚的朋友。

訂婚:訂婚其實是結婚的前奏,意思就是家長已經同意你們在一起了,你們不能順便變心,也不能再去跟別人相親。

父母之命不可違。

訂婚當天,男方先去女方家裡。

然後男方跟女朋友需要給女方的近親送禮。

到中午重新回到女方家,等女方安排吃飯。

送好:不知道別的地方怎麼稱呼,反正我們這裡這麼稱呼,結婚的日子一般是女方看一個,男方看一個。

然後男方把自己看得好日子跟女方說一下,看女方是否滿意。

如果不滿意還得重新看日子。

一直到兩家都同意的日子為止。

送紅布:結婚前的前幾天,男方攜帶紅布去女方家,其實就是商量結婚的當天的諸多事宜。

免得到時候忙中出亂。

揹包袱:結婚前一天,新郎帶上幾個沒結婚的小夥去女方家裡揹包袱,其實就是近親買的東西。

結婚:婚禮當天很激動,也很累。

回門:三天之內女方要回孃家。

一般由女方的弟弟來接你,就新郎一個人呦。

新郎當天牛壞了,什麼菜都是新郎來第一筷子,然後一桌的叔叔伯伯舅舅等才能開始。

當天新郎一定要低調,要不喝醉的就丟人了,因為回去的時候得自己想辦法。

新娘就不能跟新郎一塊回去了,得等幾天由女方父親親自送到男方家。

下來的端午節還得送扇子,女方還得陪送,不過女方如果懷孕了,這一項就免了。

關於領結婚證,那就看你跟你老婆怎麼商量了,只要法定年齡到了,隨時都可以領取。

到只要你倆都同意。

說了這麼多,你要問我是哪裡的?豫西地區的。

哈哈農村木子哥哥2021-01-2422:27:31訂婚和結婚是每個人通往婚姻殿堂的必經之路,是重要的人生階段,也是一個人走向成熟的標誌。

定婚,是男女上方在彼此親戚的見證下建立的民間習俗,具有道德約束性的行為,以示雙方同意建立戀愛關係,並向外界正式公佈,並協商婚前相關事宜的過程,是自願達成的婚前協議,不具備法律效率和法律保障,靠男女雙方自覺約束自己的戀愛行為,從某種意義上也對外宣示自己的婚姻狀態,以防其他人等的騷擾,就像給自己貼上一個準新娘,新郎的標籤。

結婚,是在訂婚協商相關事宜後,真正法律意義上的合法行為,並辦理相關法律手續,成為合法夫妻,共同生活,生育子女,共同承擔相關責任和義務,是情感昇華的結晶,也是一個人生狀態的重大轉變,是一個走向成熟和幸福未來的起點!遼西獨立小橋2021-01-1018:34:35這麼簡單的事情本該不是個問題,訂婚就好像雙方僅僅是簽了一個意向合同,交了一部分定金而已。

訂婚大家都知道,就是兩家都同意這門親事,男方家裡給女方家過了一小部分錢款,有的地方叫相看錢,這錢和以後要結婚的彩禮不是一回事兒。

如果在結婚之前女方要是反悔的話,這相看錢和訂婚的吃喝錢,是要退給男方家的。

交了訂婚的相看錢,這婚姻只能算是八字才有那麼一撇,以後的日子裡還會充滿變數,還有很多不確定性,就是俗話說的怕夜長夢多。

訂了婚的男女叫未婚夫和未婚妻。

這要是出了一差二錯的話,說鬧掰就鬧掰,沒有什麼一點兒保障可言。

兩個人在這段時間裡,沒能夠走進婚姻的殿堂的人,也是有很多,是不受任何道德和法律約束的。

訂婚的男方家千萬別揣著明白裝糊塗,要是個有擔當的好男人,也千萬別把自己的未婚妻子當傻子,給人家挖坑。

現實生活中確實有這樣的男人,不按套路出牌,不遵守遊戲規則,用什麼先斬後奏,生米煮成熟飯的下三濫手段。

輕者女方家吃了個啞巴虧,黃花大閨女未婚先孕,結果說好的要求和彩禮都泡了湯,讓男方家白撿了一個大便宜。

更有甚者,個別的男人把訂了婚的女人搞得沒有了價錢,到後來還把人家給甩了,這樣的教訓很深刻。

還是那句話,別太相信一個人,就像賣房子,你交了定金又如何?不付全款或分期,是沒有開發商會給鑰匙叫你入住的。

要不是你把好好商品房禍害的亂七八糟,最後賣誰去呢?可現實生活中,沒有一個這樣傻的開發商,但卻有一堆像傻狍子一樣的女人。

蕭蘭彤無悔2021-01-0910:55:12訂婚和結婚有什麼區別?謝謝邀請。

訂婚不受法律保護,只受民間習俗和人道約束,事後要退婚由雙方媒人孃舅等人參加協商處理事項。

比離婚還麻煩…訂婚,證明雙方父母同意並選擇出吉日,以訂婚儀式擺設酒席,由雙方媒人作保送上禮金等到女方家。

訂婚儀式酒席出席者由最親近的長輩好友參加(不需禮包)。

結婚,在結婚前必須辦理好結婚登記手續,領取結婚證。

後以舉辦結婚酒席宣告結伴為夫妻。

當晚送入洞房歡度花燭夜。

成為名副其實的夫妻。

男生變成男人大丈夫,女生變成婦女有夫之婦。

訂婚與結婚的區別是,1,訂婚不受法律保護,按民事糾紛調解處理。

2,結婚到民政部門領取了合法證件後的夫妻受法律保護,人權財產都受法律保護。

3,一夜之間,男人變成大丈夫和別人家的女婿,女人變成有夫之婦和別人家的兒媳婦。

上有公婆,下有叔姑,中間是丈夫。

哈哈。

煩不煩就看自己做人處事的本事。

凡人閒聊2021-03-0406:24:39訂婚不等於結婚你問結婚證是訂婚領還是結婚領?這問的我不客氣的說,你象小孩子一樣有點幼稚。

你看見誰訂婚就領結婚證了?用一俏皮話不一定合適,“沒吃過豬肉,還沒見過豬跑嗎”,用在這裡是說,雖然你沒結婚,但沒參加過婚禮,沒聽別人說嗎?做為一個成年人,你可能大門不出二門不進,訊息閉塞,也該知道什麼時候領。

當然是男女兩人婚姻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審查合格,符合結婚法定條件,准予結婚,發給結婚證,就那時候領。

訂婚與結婚有什麼區別?我回答的題目就回答了“訂婚不等於結婚”。

它的區別:1,訂婚不一定結婚。

兩人經人介紹或自己認識,互有好感,開始戀愛一叚時間,確定了兩人將來的婚姻關係,即訂婚,訂婚不是法定程式。

過了一叚時間,兩人覺得不合適分手,因此我說訂婚不一定結婚,訂婚不是非得指定結婚,可以毀約。

2,訂婚不受法律保護。

完全靠當事人自願,在戀愛中願訂婚就訂婚,不願訂婚別人無權干涉,法律並沒有規定訂婚。

訂了婚一方毀約,另一方不得以訂婚為由強迫結婚,法律並不保護訂婚。

訂婚並不具有夫或妻的法定身份,也不享有夫妻的權利,夫妻應盡的義務。

3,訂婚並不代表同居。

現在一些人確定戀愛關係後,就急不可耐地以所謂“試婚”名義住在一起。

稱“老公”,喚“老婆”,公然以夫妻關係自稱,行夫妻之實。

他們竟說,我們什麼都給了,什麼都不缺,就缺一張紙。

我說,別小瞧結婚證這張紙。

有這張紙是合法夫妻,光明正大。

沒有這張紙僅是同居關係,人們不以鄙視的眼光看待了,因為見的多了,多而不怪。

這種同居關係繼續走下去,順理成章結婚成為正式夫妻,就是奉子成婚,也沒人笑話,皆大歡喜。

怕的是一言不和分道揚鑣,女方懷孕生子,男方玩失蹤,女方帶孩子遭罪。

4,結婚有結婚證受法律保護。

有《民法典》規定的夫妻享有的各項權利和應盡的義務。

你問訂婚怎麼操作?因為訂婚不是結婚必須的,我不回答。

我簡單談一下選擇物件的標準怎麼定。

選好物件比怎麼訂婚有用。

有些人選擇物件,不用成長髮展的眼光看待一個人,甚至把小說和影視劇裡描寫的人物和愛情當作自己選擇物件的框框,到現實中去找去套,結果總不遂人意。

也有一些人高傲十足,找物件的標準定的特別高,不夠標準的一律不看,看就一次成功,結果卻失去了選擇的機會。

非要找個有錢的,英俊美麗的,門當戶對的,身份相等的不可。

凡此種種,使好端端的姻緣一個個錯過。

訂婚只是一種形式,關鍵戀愛的雙方“三觀”(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要正,是否志同道合,情同意和,愛情感情在一個情字上。

至於訂不訂婚,訂婚請什麼人,都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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