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中央法規標準法條文 - 公報內容
文章推薦指數: 80 %
修正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八條條文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九日公布 第八條法規條文應分條書寫,冠以「第某條」字樣,並得分為項、款、目。
項不冠數字,空二字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網站導覽加入好友FacebookFlickrYouTube寫信給總統RSS
:::
首頁總統府公報公報查詢公報內容
公報查詢
Facebook分享line分享twitter分享plurk分享
列
延伸文章資訊
- 1「第幾項第幾款」在哪裡? - 許君豪醫師Jun-Hao Shih, MD
依據臺灣《中央法規標準法》第8 條,法規條文的階層,由大至小依序為條、項、款、目。其用字及排版規範如下: 條:第O條 項:空二字書寫
- 2十一、中央行政機關法制作業應注意事項 -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 3修正中央法規標準法條文 - 公報內容
修正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八條條文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九日公布 第八條法規條文應分條書寫,冠以「第某條」字樣,並得分為項、款、目。項不冠數字,空二字 ...
- 4內部法規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8條至第10條 ... 以「條」為單位,並冠以「第某條」字樣。 ... 為「項」、「款」、「目」;而目再細分者,冠以1、2、3等數字,並稱為第某目 ...
- 5內部法規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8條至第10條 ... 以「條」為單位,並冠以「第某條」字樣。 ... 為「項」、「款」、「目」;而目再細分者,冠以1、2、3等數字,並稱為第某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