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業經行政院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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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效日期:自108 年7 月1 日生效。

(二)限制使用對象:政府部門、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

(三)實施方式:內用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 ... Togglenavigation 學校簡介 南科實中沿革 學校特色 校務章則 行政分機 教師分機 交通資訊 行政單位 校長室 秘書室 教務處 學務處 總務處 輔導室 圖書館 資訊室 人事室 主計室 家長會 教學單位 高中國文科 高中英文科 高中數學科 高中自然科 高中社會科 國中國文領域 國中英文領域 國中數學領域 國中自然領域 國中社會領域 國中綜合領域 中學藝術與人文領域 中學健康與體育領域 中學資訊科技領域 招生資訊 國中部入學資訊 高中部入學資訊 國中部新生專區 高中部新生專區 國中專區 高中專區 升學資訊 媒體報導 校務行政 資訊服務 遠端求助 GoogleMeet 南科Jitsimeet 設備預約Equip 場地預約Reservation 維修通報Maintenance 校內FTP 公開觀課 研習進修 特教研習網 南市學習護照 教師在職進修網 差勤系統 薪資查詢 新公文系統 請購系統 郵件服務 教育局線上填報系統 舊公文系統 資安專區 本站消息 「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訂定,並自108年7月1日生效,請全體教職員工生配合辦理。

公告 陳文炳 - 學務處 | 2019-05-30 | 點閱數: 655 主旨:「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5月8日以環署廢字第1080031442號公告訂之,並自108年7月1日生效,檢送公告影本一份,請依公告規定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5月8日環署廢字第1080031442E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告(附件一)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授權訂定,重點略述如下: (一)生效日期:自108年7月1日生效。

(二)限制使用對象:政府部門、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

(三)實施方式:內用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

(四)非限制使用範圍:取得行政院環保署「生物可分解塑膠」環保標章使用證書之塑膠吸管;工廠出廠已附有吸管之商品,且公開陳列供選購者。

(五)罰則:公告生效日起至109年6月30日之違規者第1次勸導、第2次告發;109年7月1日起違規者逕予告發。

並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規定,違反使用規定者處新臺幣1,200~6,000元之罰鍰。

三、查貴校屬旨揭公告限制使用對象範疇,請確依公告規定辦理,本局將於公告生效日起不定期前往進行稽查作業。

四、另再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5年6月9日環署廢字第0950044991號公告「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附件三),公告第二條第四項第一款規定「...政府部門、公立學校及私立學校之餐廳與其他餐飲業者,提供座位供顧客內食用餐時,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包含杯、碗、盤、碟、餐盒、餐盒內盛裝食物之內盤、筷、湯匙、刀、叉及攪拌棒等),且不得以餐具套塑膠袋裝盛食物供消費者內食使用...」,亦請貴校秉持環保理念落實執行,倘有違反者本局將逕依相關規定辦理,併予敘明。

 1)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總說明.pdf  2)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內容.pdf  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事項.pdf 行動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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