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元、榜眼、探花的來歷| 文化典故|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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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的科舉制度是一種由朝廷開設科目,士人可以自由報考,主要以考試成績決定取捨的選拔官員制度。
科舉制度萌芽於南北朝時期,創始於隋,確立於唐,而完備於宋,又延續至元、明、清三代,前後經歷了一千三百年之久。
科舉考試分為縣試、府試、院試、鄉試、會試、殿試幾個階段,而殿試通常是由皇帝欽命大臣或皇帝親自主持。
殿試分為三甲,其中一甲只有三人,賜「進士及第」,喚作進士一甲第一名、進士一甲第二名、進士一甲第三名,也就是所謂的狀元、榜眼、探花,合稱為殿試「三鼎甲」。
而狀元、榜眼、探花的稱呼均為民間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