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修正簡介(農委會)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修正簡介 · 一. 繁殖場所之營業面積應達66 平方公尺以上。

· 二. 營業場所之飼養面積不得超過總面積百分之50 ;並應提供犬隻室內運動空間,面積不得低於總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全球資訊網 現在位置:首頁>統計與出版品>農業出版品>農政與農情>98年(第199-210期)>98年4月(第202期)>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修正簡介 統計與出版品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