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臺中市鼓勵宜居建築設施設置及回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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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布機關: 臺中市政府 發布日期: 108.03.26 發布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80066784號令 異動性質: 訂定 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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