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退散!遇到性騷擾、跟蹤、偷拍的時候可以採取什麼法律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在法律實務上,「偷拍」犯的罪,一般來說指的是妨害秘密罪,而如果要『構成犯罪』,必須符合《刑法》第315-1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 ...
Skiptocontent
我們之前有分享過一篇關於【遇到性騷擾時該怎麼辦】的文章,跟大家簡單說明什麼樣的行為會構成性騷擾、當下我們該怎麼蒐證、以及性騷擾可能會面臨的罰則。
今天來跟大家聊聊,除了『性騷擾』的行為外,如果我們遇到的是被跟蹤、被偷拍,甚至被偷偷錄音……等等的這些『變態騷擾行為』時,我們應該怎麼辦?
今天會跟大家談到下面三大部分:
一、偷拍犯了什麼法?怎麽樣算是偷拍?
二、偷看別人的手機或翻拍手機內容,犯了什麼法?
三、我覺得我被跟蹤,應該怎麼辦?
一、偷拍犯了什麼法?怎麽樣算是偷拍?
一般而言,常見的偷拍犯罪行為例如:偷拍裙底、大腿、或其他身體私密部位,才比較有可能是構成犯罪。
在法律實務上,「偷拍」犯的罪,一般來說指的是妨害秘密罪,而如果要『構成犯罪』,必須符合《刑法》第315-1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
因為必須是(1)無故的行為,加上(2)他人非公開的隱私部位,所以另一種常見的情形是,大多時候,拍的部位如果是全身的外表、手臂這些地方,在實務上會比較難構成妨害秘密罪。
另外,偷拍的行為如果要提告或求償,如果能夠有相關的證據(錄影存證或相關監視器畫面)來以示證明的話,會更加有利。
二、偷看別人的手機或翻拍手機內容,犯了什麼法?
如果是以錄音、照相、錄影的方式偷偷記錄他人的手機內容,這一點其實跟第一項引用的法律條文一樣,都是《刑法》第315-1條竊聽竊錄罪的部分。
不過要構成犯罪,必要條件是「無故」。
在實務上,「無故」指的是沒有正當、合理的理由就沒來由地動作。
如果是變態、追求者、騷擾者的偷看手機、偷拍手機螢幕截圖,就有可能構成犯罪。
至於有很多情侶或夫妻,會在沒有經過對方的同意下,因為不放心、或懷疑對方有隱瞞的事情,就私自使用並偷偷記錄對方手機內的內容,這樣也會構成犯罪嗎?如果是因為懷疑另一半有外遇,想要偷偷蒐證,這樣子「有正當抓外遇目的」的偷拍、偷錄行為還能算是無故嗎?
這樣的方式目前還沒有統一的實務見解,如果真的遇到了,還是要依個案情形來認定,法官在判決上,也是兩種見解都各有論述。
此外,手機內容也是我們隱私的一部分,我國在法律上有明確保障人民的隱私權,侵害隱私權的部分也可以求償,不過侵害隱私權的可能作法有很多種,改天再跟大家聊聊這部分。
三、我覺得我被跟蹤,應該怎麼辦?
如果有發生被跟蹤、騷擾或糾纏的情形,除了前一篇【遇到性騷擾時該怎麼辦】文章中講到的部分以外,現階段我國法律還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或申誡:
二、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
」
只是這樣的處罰,對於身受其害的人來說,或許還是不夠。
根據警政署統計,我國每年因為『跟蹤、騷擾、糾纏』而報案的相關案件多達七千多件,行政院也在107年通過《糾纏行為防制法》草案,不過較可惜的是,目前《糾纏行為防制法》尚未三讀通過(本文寫於110年3月)。
此法若通過,將可用來遏止不當糾纏行為,也能較為保障因為深受跟蹤、騷擾的民眾。
如果你有覺得被變態『跟蹤、騷擾、糾纏』的行為而產生不安或害怕,不用擔心,趕快大叫求援,請求附近好心民眾協助逮捕變態,並前往最近的派出所報案,讓變態繩之以法!
※本文同步授權威傳媒刊登。
男女朋友分手可以拿回送出去的禮物or索討分手費嗎?
小心惡狼!網路交友一定要注意的三件事
分類
最新消息
公告
媒體報導
活動
生活法律
疫情相關
侵權行為
婚姻家事
遺囑繼承
車禍案件
消費糾紛
債務糾紛
智財商標
行政訴訟
不動產相關
刑事犯罪
詐欺
性交易
偽造文書
妨害性自主
妨害名譽
偽證及誣告
公共危險
傷害及殺人
工程法律
常見QA
近期文章
只要被告就會有前科嗎?被判緩刑、緩起訴還可以申請良民證嗎?
朋友一直欠錢不還,我可以告他詐欺嗎?借錢給朋友一定要寫借據嗎?
存證信函怎麼寫?10個常見問題讓你一次搞懂存證信函!
網路購物多次未取貨,賣家可以提告嗎?下訂客製化商品不取貨,買家會被告詐欺嗎?
寵物咬傷人,飼主有法律責任嗎?如果寵物被人害死,可以要求對方賠我一隻嗎?
關於我們
服務項目
鴻安學堂
最新消息
預約諮詢
延伸文章資訊
- 1政院認定這7種「糾纏行為」不合法,最高可處3年徒刑 - The ...
刑事警察局科長林志誠指出,現行家庭暴力防治法僅規定家庭成員之間的跟蹤騷擾行為,性騷擾防治三法僅規範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言詞,刑法則僅處罰強制罪與 ...
- 2一直被跟蹤、騷擾,有什麼法律可以管嗎?
至於刑法,無論是妨害自由罪、強制罪或恐嚇危安罪等,除非達到一定程度妨害自由,不然較難成立。 此外,因為新聞中的不明男子並不是櫃姐的親屬,而 ...
- 3跟蹤糾纏行為之處罰:以德國法制為中心 - 法源法律網
關鍵詞:, 跟蹤騷擾;科技跟蹤;家庭暴力;民事保護令;藐視法庭罪. 中文摘要:, 跟蹤騷擾行為(stalking)是一種針對特定個人而為之病態的、不尋常的,且長時間或反覆 ...
- 4警察機關防制跟蹤騷擾案件Q&A
A6:因跟蹤騷擾型態各異,員警受理後得依個案情節適用Q2. 所列法律各條款,不限本計畫附件1 所列舉者(如:以跟. 蹤、騷擾手段觸犯刑法第306 條侵入住居罪、第315 條之.
- 5尾隨、監視都不行!《跟蹤騷擾防制法》納管8大類型最重可 ...
各界期盼的《跟蹤騷擾防治草案》,政院版草案出爐,除了明確定義「跟蹤騷擾」範疇,跟蹤騷擾行為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