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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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語取(梵ātma-vādopādāna,巴atta-vādupādāna),即緣一切內身所起之我執。

... 此外,四取中之欲、見二取,僅執現在而不取未來,故屬斷見;戒禁、我語二取, ... 佛光大辭典(慈怡法師主編) 四取 梵語catvāryupādānāni,巴利語cattāriupādānāni。

取,即執持、執取之意。

狹義係指執著之煩惱;廣義而言,為煩惱之異名。

即將三界中之百八煩惱,分為四種類別。

關於取之意義,據大毘婆沙論卷四十八載,有執持、收採、選擇三義;煩惱能熾燃有情之業火,且其行相猛利,如毒刺能傷法身慧命,故稱取。

另據俱舍論卷二十載,煩惱能取諸有之果,故稱為取。

四取即:(一)欲取(梵kāmopādāna,巴同),即對欲界五欲之境所生起之貪執。

亦即於欲界煩惱中,除五見外,執取其餘之貪、瞋、慢、無明、疑及十纏,再配於四諦修道之五部,則欲取計有三十四事。

(二)見取(梵drsty-upādāna,巴ditthi-upādāna),即執著邪心分別之見為真實。

亦即執取五見中之身、邊、邪、取等四見,再配於三界之四諦,計有三十事,以三界苦諦之下各有身、邊、邪、取等四見,集、滅、道等三諦則各有邪見、見取見等二見。

(三)戒禁取(梵śīla-vratopādāna,巴sīla-bbata-upādāna),即執著非正因、非正道為正因、正道。

亦即執取五見中之戒禁取見,於三界之苦、道二諦中皆各有此見,故計有六事。

此戒禁為聖道修行之怨敵,使修行者由此而誑惑,如使在家眾妄計自餓等法為生天之道;使出家眾執著可愛之境,而捨離清淨道。

或如外道之妄計雞、狗等戒,故於五見之中,唯獨別立此一見。

(四)我語取(梵ātma-vādopādāna,巴atta-vādupādāna),即緣一切內身所起之我執。

亦即執取色界、無色界之貪、慢、無明、疑等四煩惱,再配於色、無色二界中四諦修道之五部,計有三十八事。

綜合上記之四取,總成一○八事,稱為四取百八事。

此外,四取中之欲、見二取,僅執現在而不取未來,故屬斷見;戒禁、我語二取,以其執取未來,故屬常見。

又前二取為在家人所執,亦為在家、出家者起煩惱之因;後二取為出家人所執,亦為在家、出家者修行之因。

又欲取、戒禁取為所成,見取、我語取為能成。

然經部則以「貪」為四取之體性。

〔集異門足論卷八、順正理論卷五十三、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二十七、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七、俱舍論光記卷二十、俱舍論頌疏卷二十〕p1704   佛光大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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