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一個人就該一直追表現誠意?超過這個時間段,勸你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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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一個人有好感,你自然可以對對方進行追求表白,這些都是合乎情理的。

但追求一個人能用追求的時間長短來判斷對對方的感情深厚與否嗎? 追一個人就 ... 首頁 黑皮和方臉 追一個人就該一直追表現誠意?超過這個時間段,勸你放棄 2020-05-14  黑皮和方臉 原標題:追一個人就該一直追表現誠意?超過這個時間段,勸你放棄 隨著時代不停的變遷,潮流一次又一次的轉換,當今社會思想先進,開放自由。

已然不像過去那種舊時代一樣,人們循規蹈矩,故步自封,思想封建;更少有了以前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追求的是自由戀愛,拒絕包辦婚姻。

男女之間的界限也不再那樣死板,不管是女追男還是男追女,社會上都已接受了這是個正常的現象。

但自由戀愛也自然避免不了對戀情怎樣開始的討論,其中有兩人是通過其他人介紹而自然而然在一起的,也有很大一部分是經過對方的追求而在一起的。

不論是男追女還是女追男,其實其中的道理都是一樣的。

你對一個人有好感,你自然可以對對方進行追求表白,這些都是合乎情理的。

但追求一個人能用追求的時間長短來判斷對對方的感情深厚與否嗎? 李華和王曉曉本是青梅竹馬,兩人從小一起長大,感情自然也比其他的朋友深厚。

李華自高中起就暗戀王曉曉,一直沒敢表白,等到高中畢業以後就鼓起勇氣跟王曉曉表了白。

王曉曉那邊也沒有給出明確的回應,兩個人這樣也是挺尷尬的,朋友也不能像以前那樣自然地做了,總是會礙著李華喜歡王曉曉這一層說不清道不明的複雜關係。

後來李華並沒有放棄,和王曉曉一個大學一直追她,身邊的人大概都知道李華是喜歡王曉曉的並且也一直沒有放棄的在追她。

李華自身的條件其實也不錯,身邊不缺乏好的女孩子,但是偏偏就對一起長大的王曉曉情有獨鍾,兩人說來也算匹配,但是王曉曉卻始終沒有對李華一直的追求作出明確的表示與回應。

追了有大半年了,李華也是盡心盡力地對王曉曉好,每每問到王曉曉對李華的感覺,願不願意做他女朋友之類的,王曉曉從來都是含糊不清要麼就不開話題不予回復。

一開始李華以為是王曉曉沒準備好,畢竟這麼多年的朋友關係突然變成戀人任誰都沒法立即適應,需要一個過渡期轉換期。

但隨著時間越過越久,李華似乎也習慣了在王曉曉身後的追逐。

就在那一次在食堂排隊的時候偶然聽到王曉曉的舍友在前面討論說什麼王曉曉說她最起碼有人追,也算是有魅力的女生,以後挑男朋友標準可不能太低,那個李華就好像是來襯托她一樣。

李華聽到後氣得立馬去找王曉曉問清楚,這一問算是徹底將兩人的關係鬧翻了。

李華也清楚了打從一開始王曉曉就沒打算和他在一起,沒有明確拒絕只不過是想享受他追她而帶來的優越感而已。

後來王曉曉和李華說只是想看看李華能堅持多久,李華對自己有多喜歡就會堅持多久,如果李華追她的時間夠長,她可能會被打動,聽到這些,李華更加堅定了自己要斷了他們這麼多年的朋友關係,擺脫了這所謂的「單相思」,之後王曉曉再後悔也於事無補了。

所以追一個人真的能用追求的時間長短來判斷對對方的感情深厚嗎?追一個人難道就應該一直追表現誠意嗎?顯然這些說法都是非常片面的。

不管女追男還是男追女,追求都不能用毅力去評斷愛的深不深,追的人,更不該用毅力磨感情。

如今這個時代本就是快節奏,如果不是異地戀或者網戀,追求半年其實已經算得上是很長時間的跨度了,雙方該有的一定的了解,這個時候還含糊不清不給答覆的,多半只是享受追求的過程和有追求者帶來的優越感罷了,結局已然註定,再追下去也只是會更加痛苦。

那麼說到這裡,在當今這個自由戀愛的社會,我們應該懂得一些什麼樣的道理呢? 1.不要以追求的時間去判定愛,很傻,容易錯過幸福 有一首歌叫《從前慢》,裡面的歌詞這樣寫著「從前的日色變得慢,車馬郵件都慢,一生只夠愛一個人……」但如今的社會已經不是過去那種「慢慢」的時代,人們的生活都是快節奏的。

對人的追求也是一樣。

兩個人從相知到相識再到相愛,時間跨度其實可以不用很長。

如果你以追求時間長短來判斷對方對你的感情是否深厚,那你可以說是賭上了自己的幸福。

如果你對追求自己的人有好感,卻一直拖著遲遲不肯表示,只為了考驗對方對你的感情。

可以說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對方願意等你陪伴你,一直不放棄追求你,還有一種就是對方已經認定你不喜歡他,便放棄了去尋找下一站幸福了。

所以若是你太過在意對方追求自己的時間,最後卻是很容易錯過原本屬於自己的幸福,再後悔也來不及了。

一個人若是追求你,那肯定是對你有好感並且想與你在一起的,讓對方等的時間追求的時間過久,這種好感可能會消耗得越快。

所以不要以追求的時間去判定對方對你的愛有多少,這樣很傻,很容易錯過幸福。

2.不愛就別耽誤,對方為的是結果,享受過程很自私 現在的年輕人戀愛最不缺乏的就是選擇,即使這樣,誰也無法保證,錯過了這個下一個就一定是更好的。

如果你被一個人追求,追求了一段時間如果你還是沒有好感,那麼就要明確地表示拒絕。

吊著人家,是一種對別人非常不負責的表現。

如果你是享受別人追求你所帶來的優越感,那勸你不要這樣,因為遲早有一天,你會錯過屬於自己的幸福,而最後卻後悔莫及。

對方追求你,一定是想最後能和你在一起,為的是最後那個能在一起的結果。

兩個人從相知到相識都不難,但是相愛卻不簡單,追求你的那個人一定是想通過他所努力的那個過程得到最後那個圓滿的結果,即使一開始你可能對他沒好感,但他也一定是抱著能通過這個過程而使你的心裡能夠有他這個希望一直努力的。

如果你已經確定不愛對方,那一定要及時地拒絕對方,讓對方有個緩衝期,好尋找自己的下一個幸福。

對方為的是結果,若是你只享受對方追求你的這個過程,這很自私也很不負責。

3.別太死心眼,認清現實,有那個時間和毅力專心做一件事,做什麼都能成功,追求沒必要無止境。

現在流行一個詞叫做及時止損,大概意思是當你做一件事情,虧損達到一定程度時,一定要及時抽出身來,以避免更大的損失。

很多人都知道這個詞,但並不是大多數人都能做到及時止損。

追求一個人,若是在你已經知道沒有希望時,一定不能再繼續追求下去,試圖感化他。

愛情大多還是建立在那一瞬間的心動以及後來彼此的相知相守的基礎上,感動不能被當成愛,你也不能太死心眼,要認清現實。

人生就像一列火車,你錯過了這班,總會有下一班等著你,若是你執意要搭那班本不應該你搭上的那輛,最後還是會被迫下車。

與其把時間浪費在無意義無希望的事情上,還不如把時間和毅力花在別的事情上,做什麼都有可能成功。

你對那個人的追求沒必要無止境,最後還是會回到原點,重新出發。

你應該及時止損,好把最好的時間都留給自己尋找下一站幸福的路上。

現在這個社會,生活節奏實在是太快,每個人都有做不完的事情與任務。

人們更加喜歡簡單便捷,不論是哪方面。

不管是追求的人還是被追求的人,兩個人都要有明確的態度與表示,這樣要麼成就一段戀愛要麼各自尋找下一站幸福。

不管是哪一條路都是人生的必經之路,大多數人都要經歷這些。

追求異性超過半年,就別追了。

被追求的人如果拖拖拉拉,一直吊著人家不給明確回復,那麼追求的人也應該懂得放棄,及時止損,認清現實,不能執迷不悟,最後落得一無所有。

被追求的那個人更不能用追求時間的長短來判斷追求你的那個人對你的喜歡程度,大多數情況下追求的時間越長越會消耗那個人對你的好感度,從而很容易錯過本應該握在手裡的幸福。

文章來源:https://twgreatdaily.com/6z9xEnIBiuFnsJQVHgW3.html 生完孩子回家坐月子,丈夫要求分房睡的理由,讓妻子痛哭提出離婚 2021-07-18 結婚一年離婚女子將婚房還原毛坯給婆家:謝你們堅持AA,帳很好算 2021-07-16 「兩千塊一瓶而已」新娘舅舅拒絕敬酒指名「非茅台不喝」毀了婚宴 2021-07-14 接親途中,新郎前女友橫躺婚車前,新娘下車退婚走人:我要謝謝你 2021-07-10 離婚5年後偶遇前妻一家,男子當街痛哭:原來跟我離婚,是離對了 2021-07-10 27歲女孩購婚前房產,父母知道後到女兒單位哭鬧:你弟還沒錢買房 2021-07-05 「是你逼我的」結婚一個月,妻子手機上的一條信用卡簡訊毀了婚姻 2021-06-23 初見公婆姑娘主動洗碗,婆婆一句讚美,讓姑娘當即摔圍裙分手走人 2021-06-23 「閨女,分不到20萬別離婚,還不夠給你弟買房的」「好的,媽」 2021-06-22 「你把婚前房賣了,我願為你獨自背貸款買新房」「算盤打的真響」 2021-06-22 「他故意的」妻子半夜收到前任語音後辯解,丈夫仍離婚:不必解釋 2021-06-22 「丈夫年薪30萬讓我告訴娘家5萬,端午回娘家我懂了丈夫的苦心」 2021-06-21 「你弟媳剛懷孕,離婚晦氣不好留你」女人想起前夫的忠告痛哭不已 2021-06-21 和懷孕6月女兒視頻,父親看到視頻一角,連夜到婆家怒砸電視離婚 2021-06-21 「婚都結了」得知婚房已過戶小叔,回門第二天,新娘捎回離婚協議 2021-06-20 「房子為什麼不能賣給我弟?他加5萬」「房價翻了兩倍,加個0」 2021-06-20 帶5閨蜜相親結果男方AA後尿遁,蹭飯失敗女子網上怒斥渣男被懟慘 2021-06-20 35歲未婚男相親只找「離過婚的」離異姑娘聽完後拒絕:要求太過分 2021-06-19 「說好下車費5萬2下車就反悔,不嫁了」誰料被新郎塞進計程車:好 2021-06-19 女子沉迷於美顏後的自己,網聊「面基」後和丈夫離婚,結果悲劇 2021-06-19 0彩禮倒貼房婚後提過分要求,鳳凰男被妻子亂棍掃地出門大快人心 2021-06-18 「他家彩禮高為你弟湊合嫁吧」男子退婚相親女:別湊合我高攀不起 2021-06-18 丈夫拆遷暴富,妻子帶女兒凈身出戶,一年後想起妻子忠告後悔不已 2021-06-18 凌晨1點婆婆闖進房間,第二天兒媳離婚:我還年輕,不幫人養兒子 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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