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法23條,大家都在找解答 旅遊日本住宿評價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旅遊日本住宿評價
大家都在找解答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7條
住宅法23條,大家都在找解答。
第1頁
第二十三條(減徵租金所得稅之實施).主管機關為促進以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第六款或第二項第四款興辦社會住宅,得獎勵租屋服務事業辦理。
住宅所有權人依第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修正施行前,具備第四條第二項身分租用之住宅且租賃期間達一年以上者,其申請第一項第三款之租金補貼不受第三條第一款 ...
取得本站獨家住宿推薦15%OFF訂房優惠
取得優惠
延伸文章資訊
- 1內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住宅法
立法理由:. 「住宅法」總說明及對照表.pdf ... 第23 條. 主管機關為促進以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第六款或第二項第四款興辦社. 會住宅,得獎勵租屋服務事業辦理 ...
- 2租賃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
免納綜合所得稅之租賃收入額度(B)填寫說明: 1、符合住宅法第23 條規定之租賃所得:所得人(須為房屋所有權人)於住宅出租期間,每屋每月租金收入不超過1 萬元 ...
- 3住宅法§23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住宅所有權人依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第六款或第二項第四款規定將住宅出租予主管機關、租屋服務事業轉租及代為管理,或經由租屋服務事業媒合及代為管理作為 ...
- 4房東注意如符合住宅法規定,租金所得可享優惠
勵房東將房屋出租予特定族群,依住宅法第15 條及第23 條規定,房東將房屋出租給接. 受主管機關租金補貼的房客,享有每屋每月最高1 萬元租金 ...
- 5符合住宅法相關規定之房屋出租人,可享有每月每屋租金收入 ...
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予符合106年1月11日修正住宅法第23條規定之對象,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