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舉辦「整體海岸管理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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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旨揭公聽會相關資訊及計畫草案請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s://www.cpami.gov.tw/)之「首頁/營建家族/綜合計畫組/海岸管理專區/整體海岸管理計畫/第1 次通盤檢討 ... 跳到主要內容區 首頁 最新消息 轉知內政部舉辦「整體海岸管理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草案)公聽會相關資訊 一、「整體海岸管理計畫」係依海岸管理法(下稱本法)第8條及第44條規定為保護、防護、利用及管理海岸地區土地,中央主管機關應擬訂之,並於本法公布實施後2年內(106年2月6日)公告實施。

擬定機關續依本法第18條規定,視海岸情況每5年通盤檢討一次,並做必要之變更,且於計畫擬定後送審議前,依本法第9條規定舉行公聽會,以使各界瞭解該計畫之目的及內容,並廣泛蒐集各方意見,併同審議。

二、該部依據前述規定召開旨揭公聽會,各場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北部場:訂於111年3月9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於內政部營建署5樓大禮堂舉辦(倘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防疫措施有集會活動之室內人數上限,則改於營建署1樓107會議室舉辦【視訊】,視訊會議相關訊息另公布於營建署網站)。

(二)南部場:訂於111年3月10日(星期四)下午1時於臺南市勞工育樂中心1樓第一會議室舉辦。

(三)東部場:訂於111年3月14日(星期一)下午1時於花蓮縣政府1樓大禮堂舉辦。

(四)中部場:訂於111年3月21日(星期一)下午1時於彰化縣政府1樓演藝廳舉辦。

三、旨揭公聽會相關資訊及計畫草案請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s://www.cpami.gov.tw/)之「首頁/營建家族/綜合計畫組/海岸管理專區/整體海岸管理計畫/第1次通盤檢討辦理情形」連結或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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