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國花-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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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國花是梅花。

梅有三蕾五瓣,代表三民主義及五權憲法,且梅花凌冬耐寒,其所表現的堅貞剛潔,足為國人效法。

梅開五瓣,象徵五族共和,具有敦五倫、重五常、敷五教的 ... 中華民國國花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梅花 中華民國國花,指梅花。

中華民國建立之初並未指定國花,國民政府內政部禮制服章審訂委員會於1928年首先提出以梅花為國花,國民政府在1929年2月8日通令全國指定梅花為各種徽飾紋樣,儘管國花案在1929年3月召開的中國國民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上最終無果而終,但梅花的國花地位得到了全社會的普遍認可。

1964年7月21日,行政院在答覆內政部關於明定梅花為國花的建議時稱梅花為國花「事實上早為全國所公認」,「不必公布及發布新聞」。

至此,梅花作為中華民國國花,被認為屬既成事實而被正式確認。

目次 1寓意 2歷史 3應用 4相關文藝作品 5參見 6參考文獻 6.1引用 6.2來源 寓意[編輯] 梅花作為國花的主要寓意包括[1] : 三蕾五瓣,代表三民主義及五權憲法。

梅花凌冬耐寒,愈冷愈開花,其所表現的堅貞剛潔,足為國人效法。

梅開五瓣,象徵五族共和,具有敦五倫、重五常、敷五教的意義。

梅花「枝橫」、「影斜」、「曳疏」、「傲霜」同時亦代表易經中「元」、「亨」、「利」、「貞」四種高尚德行。

歷史[編輯] 參見:中國國花 1912年,《少年》刊物上出版時事雜談《民國花》一文,認為北洋政府勳章、貨幣上的嘉禾圖案包含平等和重農主義的進步思想,稻花可稱為「民國花」;該文是中國最早以現代眼光談論國花,並將其視作民族國家象徵的例證[2],但在民國最初的十年,沿襲明清習慣稱牡丹為國花的更多一些[3]。

1914年,侯鴻鑒應約編寫「國花」一課教材,明確國花的意義地位為「與國旗同為全國人民所敬仰尊崇者」,是「一國之標識」、「國民精神之所發現」,同時他認為中國古代雖「無國花之稱」,民國國花應為牡丹。

[2]1915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的《辭源》將「國花」闡釋為「一國特著之花,可以代表其國性者,如英之玫瑰、法之百合、日本之櫻皆是。

我國向以牡丹為國花」[4]。

受1919年五四運動後興起的反封建思潮影響,贊成牡丹為國花的逐漸減少,梅、蘭、菊等精神寓意鮮明的花卉漸受推崇[3]。

牡丹國花說雖有減少,但仍有不少支持者,如1920年,《申報》發表黛柳《我中華民國之國花》一文,認為牡丹為「我華之特產」,「吾華所特藝」,「花之至美者」,「吾國性所寄,吾國民所同好」,「以言國花,則無寧牡丹」[2];魯迅於1925年7月19日創作的雜文《論「他媽的!」》中曾提到牡丹為國花的說法。

[5] 1927年至1928年,隨著北伐戰爭的勝利和東北易幟的發生,對國旗、國徽、國花等國家標誌的討論逐漸擺上議程。

民間又一次興起對國花的討論,《申報·自由談》在1927年10月「雙十」國慶日前發表張菊屏文章《規定國徽國花議》,該文認為牡丹浮艷不足為國花,梅、蘭、荷等「恬退獨善」,不適合在「競爭劇烈,弱肉強食」的世界中代表國家,主張將菊花定為國花。

儘管有人因菊花是日本皇室象徵等原因提出異議,但隨著國民革命運動的興起,以菊花為國花的呼聲越來越高[3]。

1928年10月26日,國民政府內政部禮制服章審訂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首先提出以梅花為國花,該委員會是內政部部長薛篤弼提議成立的議事機構,由軍委會、外交部、大學院(教育部)、工商部、司法部等單位派員參加,主要職能是審定各類制服式樣、軍政徽章圖案乃至公私各類禮儀程式。

薛篤弼在10月份已經改任衛生部部長,其時正等待交接。

11月1日,薛篤弼正式離任,當日呈文行政院稱「茲經職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擬定梅花為國花,其形式取五朵連枝,用象五族共和、五權並重之意。

且梅花凌冬耐寒,冠冕群芳,其堅貞剛潔之概,頗足為國民獨立、自由精神之矜式,定為國花,似較相宜」,並請求行政院「核轉國民政府鑒核施行」。

1928年11月6日,行政院第二次會議議及此事,決定發交教育部會核。

11月28日,教育部審議認為「定梅花為國花,備極妥善」,對內政部的意見極表支持,僅改以梅花五瓣象徵五權,建議改為三朵連枝「取喻三民主義」[3]。

儘管官方尚未定論,但社會媒體已開始對定梅花為國花進行宣傳,如《蜀鏡》畫報11月29日以《梅花將為國花》對教育部審議結果進行了報導,而《革命華僑》雜誌11月《國內大事紀要》、《申報》12月1日《中國取梅花為國花》等也有內容大致相同的報導[6];上海《國民日報》則於1928年12月5日發表教育部社會教育處處長陳劍儷的《對於定梅花為國花之我見》一文,文中有對教育部具體審議情況的介紹。

《申報》12月8日在訪談欄目發表《國花誕生矣》一文,直稱國民政府已經「以梅花為我中華民國之國花矣」,其後數日連續刊文讚譽,憑該報的傳媒地位對社會認知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而教育部在審議會議後委託藝術院分別繪製三朵連枝和五朵連枝的折枝全開梅花圖樣,至1929年1月14日才將審議結果上報行政院秘書處[3]。

1928年12月,財政部籌劃鐫刻新的硬幣模型,計劃在邊沿刻上國花作裝飾,呈文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請求選定並公布國花。

中央執行委員會接到申請後批交中央宣傳部核辦,宣傳部審議過程中發現教育部已在選擬國花,致函教育部了解情況,匯總各方不同意見後得出審查結果呈報中央執行委員會,認為可在梅花、菊花及牡丹三種中選擇一種為國花。

1929年1月28日,中央執行委員會召開第193次會議,會議討論了宣傳部的報告並形成決議,專函國民政府稱:「經本會第一九三次常會決議:採用梅花為各種徽飾,至是否定為國花,應提交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決定。

」國民政府接到中央執行委員會通知後,在1929年2月8日發布第109號訓令,內容幾乎為中央執行委員會專函原文,下發直轄各部門和全國各省市。

至此,梅花由國民政府通令指定為各種徽飾紋樣[3]。

中國國民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於1929年3月召開,國花案在3月21日的第6次和第7次會議上討論,但因分歧較大,且國花案被認為是「不急之務」,與會的212名代表中164票「贊成撤回原案」,討論無果而終,會後大會秘書處函告中央執行委員會稱國花「不必規定」。

儘管如此,國民政府2月8日的通令實際上已經承認梅花為中華民國國花,梅花的國花地位得到了全社會的普遍認可[3]。

當時,不僅軍服帽徽和軍階均採用梅花,郵政局大量發行梅花郵票,中央銀行以梅花為造幣圖案,紀念碑等建築物以及各種公共場所也多以梅花為裝飾圖案[6]。

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的1964年,內政部建議行政院明定梅花為國花,行政院於1964年7月21日以台(五三)內字第五〇七二號指令答覆稱「准照該部所呈,定梅花為中華民國國花,惟梅花之為國花,事實上早為全國所公認,且已為政府所採用,自不必公布及發布新聞」。

至此,梅花作為中華民國國花被認為屬既定事實而被行政院承認[3],而1964年7月21日也被視為梅花被正式核定為中華民國國花的日期[1]。

應用[編輯] 作為中華民國國家象徵之一,梅花意象的圖案經常成為中華民國政府相關標誌的設計主題,例如總統府府徽及中華民國在參加國際體育賽事時迫於政治現實而使用的國旗代用旗幟「梅花旗」等。

此外,梅花圖案也運用於下列標示物當中: 中華民國國軍校級軍官標誌 新臺幣五角硬幣正面 新臺幣十元硬幣背面 新臺幣鈔票水印 梅花意象基本式樣 中華民國總統府府徽 中華民國立法院院徽 中華民國考試院院徽 中華民國法務部部徽 中華民國外交部部徽 中華民國國防部部徽 中華民國海軍軍徽 中華民國空軍軍徽 中華民國憲兵軍徽 中華民國後備徽 中華民國政戰徽 中華民國海關徽 中華民國國道標誌 中華奧會會徽 中華民國奧會會徽 臺灣省政府府徽 連江縣縣徽 嘉義市市徽 彰化縣縣徽 臺北市第二代市徽 科博館館徽 相關文藝作品[編輯] 中華民國音樂人劉家昌曾作詞作曲甄妮首唱《梅花》,此曲後為鄧麗君、王芷蕾等歌手與民間人士所傳唱,傳頌梅花代表「堅忍」、「愈冷愈開花」、「大中華」的象徵意義。

參見[編輯] 中華民國主題 台灣主題 中國主題 植物主題 國花 中國國花 梅花旗 參考文獻[編輯] 引用[編輯] ^1.01.1國花.中華民國總統府.[2018-04-08].(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4-09)(中文(臺灣)).我國的國花是梅花。

梅有三蕾五瓣,代表三民主義及五權憲法,且梅花凌冬耐寒,其所表現的堅貞剛潔,足為國人效法。

梅開五瓣,象徵五族共和,具有敦五倫、重五常、敷五教的意義;而梅花「枝橫」、「影斜」、「曳疏」、「傲霜」同時亦代表易經中「元」、「貞」、「利」、「亨」四種高尚德行。

我國在民國53年7月21日,經行政院正式核定將梅花訂為國花。

  ^2.02.12.2程傑.中国国花:历史选择与现实借鉴.中國文化研究.2016,(2):1–19.  ^3.03.13.23.33.43.53.63.7程傑.南京国民政府确定梅花为国花之史实考.南京林業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6,(3):85–96.  ^陸爾奎(編).辞源.上海:商務印書館.1915.  ^魯迅.鲁迅杂文精选.光明日報.2009-05.ISBN 9787802067837.假使依或人所說,牡丹是中國的「國花」,那麼,這就可以算是中國的「國罵」了  ^6.06.1溫躍戈;孔海燕;張啟翔.中国国花历史溯源探究.西南師範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16,41(11):87–92.  來源[編輯] 《易經·乾》:「元亨。

利貞。

」 閱論編中華民國主題歷史大陸時期(年表) 護國戰爭 鄭家屯事件 張勳復辟 府院之爭 護法運動 五四運動 北京政變 第二次直奉戰爭 廣州商團事變 六一六事變 第一次直奉戰爭 直皖戰爭 北伐 東北易幟 中原大戰 南京十年 抗日戰爭 國共內戰 外蒙古獨立 國府遷台 台灣時期(年表) 反共抗俄 古寧頭戰役 西昌戰役 四大改造 縣市選舉 中美協防 雲南反共救國軍 救濟大陸災胞 白色恐怖 榮民退役 復校 金門炮戰 中科院 反攻 中華文化復興 九年義務教育 臺灣奇蹟 中美斷交 退出聯合國 自強救國 黨外運動 美麗島事件 民主化 解嚴 野百合學運 國會全面改選 總統全民直選 在台灣 南向 裁軍 首次政黨輪替 去蔣化 是台灣 世貿 志願役 倒扁運動 二次政黨輪替 潛艦國造 課綱微調 太陽花學運 三次政黨輪替 台灣 轉型正義 新南向 萊豬 政治政府 北洋政府 護法軍政府 國民政府 中華民國政府 蔣中正政府 嚴家淦政府 蔣經國政府 李登輝政府 陳水扁政府 馬英九政府 蔡英文政府 外交 外交史 中俄蒙協約 中日民四條約 開羅宣言 2758號決議 邦交國 外交部 駐外機構 彈性外交 務實外交 活路外交 踏實外交 口罩外交 兩岸 臺灣問題 歷史 臺灣光復 臺海危機 開放兩岸探親 辜汪會談 飛彈危機 ECFA CSSTA 馬習會 臺海現狀 疆域 區劃 軍事 國防部 國軍 軍旗 勳章 憲法 增修條文 訴訟法 法律 審查制度 國民 身分證 護照 政黨 列表經濟 大陸時期經濟 大陸時期鐵路 中央銀行 科技 臺灣經濟 台灣經濟史 黃金運臺 美援 三七五減租 公地放領 耕者有其田 農技援外 六期四年計畫 十大建設 勞動基準法 十二項建設 十四項建設 新十大建設 愛台十二建設 前瞻計畫 媒體 彩券 統一發票 貨幣 大陸時期 銀圓 法幣 金圓券 銀圓券 中儲券 聯銀券 邊幣 銀毫 舊臺幣 東北券 藏幣 四川藏洋 老滇票 台灣時期 新臺幣 新臺幣硬幣 海南銀行銀圓券 文化 教育 高等教育 國家考試 國語 新文學運動 國語運動 國語政策 國字標準字體 國寶 國樂 節日 國家公園 國家風景區 自然保護區 自然生態保護區 環境保育 人口 大陸時期 臺灣人口 五族共和 中華民族 國族認同 中國人 臺灣人 金門人 華人 原住民 新移民 宗教 悟善社 主徒會 非基督教運動 中國佛教會 中國回教協會 穆斯林叛亂 國家象徵 稱號 國旗 國徽 國璽 國慶日 國歌 國旗歌 國花 國家元首 首都 分類 主題 閱論編中華民國國家象徵國旗五色旗→青天白日滿地紅旗(下半旗)國徽十二章國徽→青天白日國徽國歌《五族共和歌》→《卿雲歌》→《中華雄立宇宙間》→《卿雲歌》→《三民主義歌》國旗歌《中華民國國旗歌》國花梅花(梅花旗)國璽中華民國國璽(中華民國之璽、榮典之璽)國父孫中山其他國樂、國幣、國都(中央政府所在地) 閱論編亞洲各國家和地區國花聯合國會員國 阿富汗 亞美尼亞 亞塞拜然 巴林 孟加拉 不丹 汶萊 柬埔寨 中華人民共和國 賽普勒斯 埃及 喬治亞 印度 印尼 伊朗 伊拉克 以色列 日本 約旦 哈薩克 北韓 南韓 科威特 吉爾吉斯 寮國 黎巴嫩 馬來西亞 馬爾地夫 蒙古國 緬甸 尼泊爾 阿曼 巴基斯坦 菲律賓 卡達 俄羅斯 沙烏地阿拉伯 新加坡 斯里蘭卡 敘利亞 塔吉克 泰國 東帝汶 土耳其 土庫曼 阿聯 烏茲別克 越南 葉門 聯合國觀察員 巴勒斯坦 未受國際普遍承認國家 阿布哈茲 阿爾察赫 北賽普勒斯 南奧塞提亞 中華民國(臺灣) 屬地和其他特殊政區 阿克羅蒂里和澤凱利亞 英屬印度洋領地 聖誕島 科科斯(基林)群島 香港 澳門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中華民國國花&oldid=67912213」 分類:國花中華民國國家象徵 導覽選單 個人工具 沒有登入討論貢獻建立帳號登入 命名空間 條目討論 臺灣正體 已展開 已摺疊 不转换简体繁體大陆简体香港繁體澳門繁體大马简体新加坡简体臺灣正體 查看 閱讀編輯檢視歷史 更多 已展開 已摺疊 搜尋 導航 首頁分類索引特色內容新聞動態近期變更隨機條目資助維基百科 說明 說明維基社群方針與指引互助客棧知識問答字詞轉換IRC即時聊天聯絡我們關於維基百科 工具 連結至此的頁面相關變更上傳檔案特殊頁面靜態連結頁面資訊引用此頁面維基數據項目 列印/匯出 下載為PDF可列印版 其他語言 EnglishBahasaIndonesiaไทยTiếngViệt 編輯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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