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製藥發展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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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紅棗是食品,紅棗乾是中藥材,沒有藥師執照是不能販賣中藥材的,就連龍眼乾、菊花、黑豆及薏苡仁等都一樣。

台灣是全世界唯一立法讓只有藥師才能買賣中藥材的國家 ...     標題 建中藥材管理制度能賣紅棗不能賣紅棗乾 內容 幾年前在市場賣新鮮紅棗,幾天後賣不出去,變成紅棗乾,再拿出來賣,或是上網拍賣,經檢舉,衛生局就可以開罰三到十五萬。

因為紅棗是食品,紅棗乾是中藥材,沒有藥師執照是不能販賣中藥材的,就連龍眼乾、菊花、黑豆及薏苡仁等都一樣。

台灣是全世界唯一立法讓只有藥師才能買賣中藥材的國家。

不要說歐、美,連中國、日本、韓國等東亞國家也沒有如此的荒唐可笑。

一九九三年立法院為了讓台灣的中藥材能被藥師專賣,通過藥事法第一○三條,並讓一九八七年以前的中藥商就地合法。

這樣算來已經廿幾年,試問有多少藥師直接論斤秤兩去做中藥材的買賣,那台灣需不需要有人來做中藥材的買賣呢? 行政院最近提出修正藥事法的法案,讓中藥材的買賣,除了藥師以外,也讓藥學系畢業沒有考上執照、大學中藥資源系的畢業生,以及未來技職學校對中藥材熟識的人員,經過學習訓練、考試,可以得到證照從事中藥材的買賣,甚至連配套措施都規畫了。

未來台灣將成為世界上第一個有制度管理中藥材的國家,也將大大提升並創新這個行業。

說實在江院長在多方民間團體不滿意、不滿足之下,仍大刀闊斧將法案送出行政院,他不強辯、勇於任事,可以算是「無意苦爭春」。

藥師公會抗議要「江宜樺踹共」,中藥商公會也要「路過」中醫藥司,我想說:「行政院已經丟出一個好球了,請到立法院吧!」 出處 聯合報民意論壇╱黃林煌/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前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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