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修正情形 - 內政部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地方制度法」增訂第87條之3第4項及第40條之1條文. 一、改制日至當年底預算執行:依該法第87條之3第4項規定,改制前之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政府按現行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版選單 search 搜尋 人事 自然人憑證應用 進階搜尋 分享 Facebook Plurk Twitter line Email 本部簡介 職掌及組織 部長專區 施政計畫 內政概要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