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編章節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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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條例經各該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如規定有罰則時,應分別報經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其餘除法律或縣規章另有規定外,直轄市法規發布後,應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編章節 編章節條文 友善列印 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地方制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內政部>民政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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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地方制度法解釋彙編 - 內政部
三、 委辦事項:指地方自治團體依法律、上級. 法規或規章規定,在上級政府指揮監督. 下,執行上級政府交付辦理之非屬該團體. 事務,而負其行政執行責任之事項 ...
- 2第三節自治法規
第25條(地方自治法規).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得就其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授. 權,制定自治法規。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 ...
- 3地方制度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 4我國地方自治法規監督之探討 - 弘光科技大學
同法第二十. 六條第四項規定,自治條例經各該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如規定有罰則. 時,應分別報經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核定後發布;其餘. 除法律或 ...
- 5地方行政機關所定自治規則是否為行政程序法之法規命令(法務 ...
地方行政機關依自治條例授權訂定之自治規則,似非行政程序法所稱之法規命令.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 發文字號:. (89) 法律字第031057號. 發文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