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C的知識內容-LINE Points回饋常見問題 - 中國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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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LINE Pay卡消費後,LINE POINTS 點數多久可以拿到? A1、 1.一般消費1%與海外消費2.8%(限信用卡,不含LINE Pay簽帳金融卡):回饋點數將於商店請款後5個營業日撥 ... 回首頁 LINEPoints回饋常見問題 Q1、LINEPay卡消費後,LINEPOINTS 點數多久可以拿到? A1、 1.一般消費1%與海外消費2.8%(限信用卡,不含LINEPay簽帳金融卡):回饋點數將於商店請款後5個營業日撥入LINEPay卡綁定之LINE會員帳戶,相關資訊可於LINEPOINTS 內「一般點數」查詢。

2.LINEPOINTS額外加碼回饋點數:各合作商店詳細回饋時間說明→請點此 3.一卡通票證加碼1%(每100元給1點,點數4捨5入計算):一卡通會依據前一個月1~31日的交通消費明細來給點,LINEPay於每月5號將上月獲得點數入點至LINEPay帳戶 註:一卡通給檔日期1~31日的累計金額計算(因通路交易資料回傳會延誤2-3天,不是消費者交易日在1日~31日,所以檔案內可能包含前月底28.29.30日的交易內容) Q2、刷卡回饋之LINEPOINTS有效期限是多久? A2、一般點數的效期為自最後一次獲得點數當日起算180天止,只要持續使用LINEPay卡,符合回饋資格的消費也會持續入點,點數效期就可以一直展延。

Q3、我不常出國,海外消費回饋2.8%這樣的回饋我都用不到呢? A3、海外消費不僅在「出國觀光、商務旅遊」才用得到,客戶常使用的「線上交易」有些亦為國外交易,舉凡:【電商購物】eBay、Amazon、日本樂天(Rakuten)、淘寶網/天貓、ASOS、Zalora、Shopbop等國外購物網站;【旅遊訂房】Hotels.com、Agoda、Expedia、Booking.com、Ctrip攜程、Trips.com等;【其他】iTunes(AppStore)、GooglePlay、影音平台Netflix等,均在海外消費回饋項目中,貼近您的日常生活,歡迎您體驗看看。

Q4、LINEPay信用卡海外消費最高享2.8%,為何簽帳金融卡僅回饋1%? A4、不同支付工具有不同特性,簽帳金融卡特色是刷卡連動銀行帳戶即時扣款,便於整體帳戶管理,客戶可依自身需求選擇適合的支付工具。

歡迎您辦理一張LINEPay信用卡,享有更多的優惠服務喔! Q5、如何去判斷我消費的商店是屬於海外消費有回饋2.8%呢? A5、LINEPay判定為海外交易的方式並不是以是否計收手續費或消費幣別來判定,而是以【請款資訊帶出的消費地區】,只要不是TW、00、空白,就視為國外交易回饋2.8%。

►舉例說明: 部分航空公司線上刷卡授權成功時,本行接收到的資訊在國家別顯示為非臺灣的國別,此時LINE錢包的付款通知會視為海外消費,回饋比例顯示為2.8%,但請款時本行接收到的資訊,國家別卻又改顯示為臺灣TW,故計算回饋時將以國內消費1%計算。

Q6、【海外消費加碼回饋2.8%】與【特定商店加碼~22%】若刷退時,我已經把LINEPOINTS用完,怎麼辦?  A6、退還款項者(如退稅、退貨或帳務調整),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LINEPOINTS點數,本行將逕依其退還款項金額,自中國信託LINEPay信用卡綁定之LINE會員帳號積點比例予以扣除,此扣回點數範圍僅限持卡人LINE帳戶內由中國信託LINEPay信用卡累積而來的點數,若持卡人LINE帳戶內之LINEPOINTS點數不足或已全數兌換完畢,中國信託將以1點等同於1元之比例,將不足點數之約當金額,列示為信用卡帳單之應繳金額向持卡人收取。

Q7、原本LINEPay卡有消費尚未請款,因卡片遺失已申請掛失處理,但部份交易店家未請款,是否會影響到LINEPOINTS回饋? A7、與您說明,請您先不要刪除原卡綁定,待交易入帳時就會收到該筆款項LINEPOINTS入點。

🌟其他相關問題 LINEPay卡綁定流程→請點此 LINEPay註冊/使用方式→請點此 LINEPOINTS查詢方式→請點此 LINEPOINTS兌換使用→請點此 【謹慎理財,信用至上】信用卡循環年利率:本行ARMs指數+加碼利率(5.97%~13.47%);上限為15%,預借現金手續費為每筆預借金額X3.5%+150元,循環利率基準日為104年9月1日,其他費用請上www.ctbcbank.com查詢 上述資訊是否有幫助? 是 否 感謝您的意見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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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不可為空白 取消 確認 提醒訊息 確定 個資條款說明 【中國信託銀行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以下稱「本行」)在現在已(或將來可能)依法得經營之營業項目範圍內,於所涉業務執行之必要範圍內(仍須符合本行與台端間往來之業務類別),而有必要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利用及/或國際傳輸台端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向台端告知下列事項,請台端詳閱: 一、蒐集之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 基於下列特定業務目的蒐集包含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性別、出生年月日、通訊方式及其他詳如相關業務申請書或契約書之內容,並以本行與客戶往來之相關業務、帳戶或服務及自客戶或第三人處(例如: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所實際蒐集之個人資料為準。

特定目的說明 業務類別 業務特定目的及代號 共通特定目的及代號 一、存匯業務 022外匯業務036存款與匯款業務067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082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112票據交換業務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定之業務 040行銷059金融服務業依法令規定及金融監理需要,所為之蒐集處理及利用060金融爭議處理063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069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管理之事務090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091消費者保護098商業與技術資訊104帳務管理及債權交易業務136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137資通安全與管理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182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 二、授信業務 022外匯業務067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082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088核貸與授信業務106授信業務111票券業務126債權整貼現及收買業務154徵信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三、信用卡業務 022外匯業務067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082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088核貸與授信業務106授信業務154徵信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四、外匯業務 022外匯業務036存款與匯款業務082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088核貸與授信業務106授信業務154徵信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五、有價證券業務 111票券業務044投資管理082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088核貸與授信業務106授信業務154徵信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六、財富管理業務 022外匯業務036存款與匯款業務044投資管理068信託業務082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166證券、期貨、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相關業務094財產管理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七、保險代理人業務 001人身保險065保險經紀、代理、公證業務093財產保險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八、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業務(例如:保管箱業務、黃金存摺業務、電子金融業務、代理收付業務、共同行銷或合作推廣業務…等。

) 二、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保存年限(如:商業會計法)/本行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地區:本國、通匯行所在地、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本行業務委外機構所在地、與本行有業務往來之機構營業處所所在地。

對象:本行、本行所屬金融控股公司、本行關係企業、通匯行、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聯合信用卡中心、臺灣票據交換所、財金資訊公司、信用卡國際組織、收單機構、信用保證機構、中央存款保險公司、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保險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與本行往來之保險公司、或與保險公司有再保業務往來之公司、其他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農業金融主管機關許可設立或營業之機構、戶政機關、業務委外機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本行之共同行銷或交互運用客戶資料之公司、本行合作推廣之公司、其他與本行有業務往來之機構、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三、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台端就本行保有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除有個資法第十條所規定之例外情形外,得向本行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行依個資法第十四條規定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得向本行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個資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規定,台端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

本行如有違反個資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台端之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台端得向本行請求停止蒐集。

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得向本行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台端之個人資料。

惟依該項但書規定,本行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並註明其爭議或經台端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得向本行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台端之個人資料。

惟依該項但書規定,本行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台端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四、台端如欲行使上述個資法第三條規定之各項權利,有關如何行使之方式,得向本行客服(0800-024-365)詢問或於本行網站(網址:www.ctbcbank.com)查詢。

五、台端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及類別,惟台端所拒絕提供之個人資料及類別,如果是辦理業務審核或作業所需之資料,本行可能無法進行必要之業務審核或作業而無法提供台端相關服務或無法提供較佳之服務,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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