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服務-勞工請領月退休金申請 - E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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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勞工年滿60歲,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選擇請領月退休金。

· (二) 工作年資以有實際提繳退休金之月數計算,年資中斷者,其前後提繳年資合併計算。

勞工全額移入結清舊制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尚未定義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下方連結電腦版::: 選單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我的E政府我的E政府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字級 小 中 大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搜尋 全站搜 找服務 搜尋 搜尋 進階搜尋   關閉 ::: 首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申辦服務_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 Bopomofo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勞工請領月退休金申請 勞保局提供月退休金臨櫃申請方式。

勞工請領月退休金申請 發布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臨櫃申辦親自現場辦理 其他申辦方式詳如內容 服務內容 勞保局提供月退休金臨櫃申請方式。

申辦資格 一、請領資格: (一)勞工年滿60歲,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選擇請領月退休金。

(二)工作年資以有實際提繳退休金之月數計算,年資中斷者,其前後提繳年資合併計算。

勞工全額移入結清舊制工作年資之退休金者,併計新制、舊制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

二、請領標準: (一)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5條規定之年金保險開辦前,領取月退休金之計算方式,係將個人退休金專戶內累積本金(含申請當月及前1個月因提繳時差尚未繳納之退休金)及累積收益金額,依據年金生命表,以平均餘命、利率等基礎計算每月應核發退休金金額,分期按季發給。

(二)年金生命表、平均餘命、利率及金額,由勞保局擬訂,報請勞動部核定後主動公開之,嗣後至少每3年檢討一次。

核定後之內容對已受領月退休金之案件,其年金生命表與平均餘命不再變動,惟須依調整後之利率,重新核算發給之月退休金額。

(三)勞工申請月退休金時,因提繳時差尚未提繳入專戶之退休金將併入計算月退休金,倘屆期未繳入專戶,應由其月退休金額中沖還。

(四)勞工於領取月退休金期間死亡者,即停止月退休金之發放,其個人退休金專戶結算賸餘金額,由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領回。

(五)累積收益金額除已分配入專戶之收益外,尚未分配期間之收益,以申請當月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公告最近月份之收益率(點選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計算至申請當月止。

(六)勞工退休金運用收益,不得低於以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有不足者,由國庫補足之。

前項收益之計算,為開始提繳之日起至依法領取退休金之日止期間,各年度實際分配收益累計數與同期間保證收益累計數比較,如果實際分配收益累計數低於保證收益累計數,依法補足之。

(七)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指依臺灣銀行、第一銀行、合作金庫銀行、華南銀行、土地銀行、彰化銀行等6家行庫每月第1個營業日牌告2年期小額定期存款之固定利率,計算之平均年利率。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應每月公告前項平均年利率,作為當月之最低保證收益率。

申辦流程 1 填寫「勞工退休金申請書及收據」。

2 以臨櫃送交方式向勞保局申請。

應備物品 一、勞工退休金申請書及收據。

二、未於國內設有戶籍者,應檢附身分證明相關文件。

三、匯入申請人指定在國外金融機構之本人帳戶者,請提供國外金融機構帳戶資料(並以英文書寫:銀行及分行名稱、銀行地址、戶名、帳號、SWIFT-CODE)及有效期限內護照影本,以供核對。

依規定匯款手續費用由領取人負擔,逕由所領退休金內扣除。

作業天數 一、請領手續完備,經勞保局審查核可者,其第1次月退休金係自收到申請書之次月起核發至當季止,並匯入請領人金融機構帳戶。

(例如勞保局於3月收到之月退休金申請案,係於4月底前核發4月至6月之月退休金,共3個月;4月收到之月退申請案,係於5月底前核發5月至6月之月退休金,共2個月)。

二、嗣後應發給之月退休金採按季核發,其核發日期如下:1月至3月份之月退休金,於2月底前發給。

4月至6月份之月退休金,於5月31日前發給。

7月至9月份之月退休金,於8月31日前發給。

10月至12月份之月退休金,於11月30日前發給。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工退休金組電話:(02)23961266#5099地址:100232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點我看地圖 下載臨櫃申請表單 服務內容 勞保局提供月退休金郵寄申請方式。

申辦資格 一、請領資格: (一)勞工年滿60歲,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選擇請領月退休金。

(二)工作年資以有實際提繳退休金之月數計算,年資中斷者,其前後提繳年資合併計算。

勞工全額移入結清舊制工作年資之退休金者,併計新制、舊制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

二、請領標準: (一)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5條規定之年金保險開辦前,領取月退休金之計算方式,係將個人退休金專戶內累積本金(含申請當月及前1個月因提繳時差尚未繳納之退休金)及累積收益金額,依據年金生命表,以平均餘命、利率等基礎計算每月應核發退休金金額,分期按季發給。

(二)年金生命表、平均餘命、利率及金額,由勞保局擬訂,報請勞動部核定後主動公開之,嗣後至少每3年檢討一次。

核定後之內容對已受領月退休金之案件,其年金生命表與平均餘命不再變動,惟須依調整後之利率,重新核算發給之月退休金額。

(三)勞工申請月退休金時,因提繳時差尚未提繳入專戶之退休金將併入計算月退休金,倘屆期未繳入專戶,應由其月退休金額中沖還。

(四)勞工於領取月退休金期間死亡者,即停止月退休金之發放,其個人退休金專戶結算賸餘金額,由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領回。

(五)累積收益金額除已分配入專戶之收益外,尚未分配期間之收益,以申請當月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公告最近月份之收益率(點選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計算至申請當月止。

(六)勞工退休金運用收益,不得低於以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有不足者,由國庫補足之。

前項收益之計算,為開始提繳之日起至依法領取退休金之日止期間,各年度實際分配收益累計數與同期間保證收益累計數比較,如果實際分配收益累計數低於保證收益累計數,依法補足之。

(七)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指依臺灣銀行、第一銀行、合作金庫銀行、華南銀行、土地銀行、彰化銀行等6家行庫每月第1個營業日牌告2年期小額定期存款之固定利率,計算之平均年利率。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應每月公告前項平均年利率,作為當月之最低保證收益率。

申辦流程 1 填寫「勞工退休金申請書及收據」。

2 以郵寄送交方式向勞保局申請。

應備物品 一、勞工退休金申請書及收據。

二、未於國內設有戶籍者,應檢附身分證明相關文件。

三、匯入申請人指定在國外金融機構之本人帳戶者,請提供國外金融機構帳戶資料(並以英文書寫:銀行及分行名稱、銀行地址、戶名、帳號、SWIFT-CODE)及有效期限內護照影本,以供核對。

依規定匯款手續費用由領取人負擔,逕由所領退休金內扣除。

作業天數 一、請領手續完備,經勞保局審查核可者,其第1次月退休金係自收到申請書之次月起核發至當季止,並匯入請領人金融機構帳戶。

(例如勞保局於3月收到之月退休金申請案,係於4月底前核發4月至6月之月退休金,共3個月;4月收到之月退申請案,係於5月底前核發5月至6月之月退休金,共2個月)。

二、嗣後應發給之月退休金採按季核發,其核發日期如下:1月至3月份之月退休金,於2月底前發給。

4月至6月份之月退休金,於5月31日前發給。

7月至9月份之月退休金,於8月31日前發給。

10月至12月份之月退休金,於11月30日前發給。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工退休金組電話:(02)23961266#5099地址:100232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點我看地圖 下載郵寄申請表單 滿意度調查你對此服務的說明滿意嗎? 滿意普通不滿意 請勾選不滿意原因: 表單下載連結失效 線上申辦連結失效 服務說明不清楚 服務內容有誤 如您對此服務欲提供意見,歡迎使用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 上版日期:111-01-13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 選單:::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下方連結如對本站有帳號申請與網站操作相關問題,歡迎聯絡客服中心,線上服務網站:https://www.service.gov.tw 客服電話:(02)2192-7111,傳真:(02)2192-7186,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電話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 (例假日除外,非上述時間請多利用客服信箱) Copyright©中華民國國家發展委員會版權所有 電腦版行動版 更新日期111-05-20 瀏覽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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