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住宅條例| 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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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國民住宅條例§21-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政府興建之國民住宅出售後,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國民住宅主管機關得收回該住宅及基地,並得移送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 一、作非法使用。 二、積欠貸款本息 ...
- 2國民住宅條例施行細則-全國法規資料庫
(五) 國民住宅資金之協調、統籌調度、督導及運用事項。 (六) 國民住宅之土地取得、興建、出售(租) 與管理等之協調、督導、 考核及獎懲事項。
- 3國民住宅-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2002年修正《國民住宅條例》,第二條定義為「由政府計劃,依左列方式,用以出售、 ...
- 4國民住宅條例
凡公司組織之住宅興建業,取得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其土地面積可供集中興建國民住宅五十戶以上,其計畫經國民住宅主管機關核准者,得依本條例之規定獎勵之 ...
- 5檢視現行法規國民住宅條例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檢視現行法規, 國民住宅條例( 民國71 年07 月30 日 非現行法規 ). 檢視現行法條, 第19 條, 政府興建之國民住宅,其承購人居住滿二年後,經該管國民住宅主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