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申請身心障礙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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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人之3個月內1吋半身照片3張。

四、申請人印章。

五、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初次鑑定者免持)。

六、受委託申請者須檢附受委託人之個人身分證明文件及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search 請輸入關鍵字 搜尋 進階搜尋 分享 分享至Faceboo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Plur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twitter[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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