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化粧品廣告管理事項食品藥物管理署澄清說明- 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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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Enter到主內容區::: 102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12月新聞 首頁 最新消息 焦點新聞 102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12月新聞 有關化粧品廣告管理事項食品藥物管理署澄清說明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建檔日期:102-12-11 更新時間:102-12-11 有關報載「衛福部硬性規定化粧品可使用的廣告詞句,未隨時代進步改變,管理缺乏彈性,確實會限制廣告創意的發揮」乙節,食品藥物管理署說明如下:化粧品廣告宣稱,依規定不得涉及誇大不實及醫療效
延伸文章資訊
- 1有關化粧品廣告管理事項食品藥物管理署澄清說明- 衛生福利部
... 誇大不實及醫療效能宣稱,為使業者有規可循,本署蒐集歷年廣告相關詞句,並於102年3月26日令「化粧品得宣稱詞句例示及不適當宣稱詞句列舉」,本例示及 ...
- 2食品廣告自主檢查表 - 新北市衛生局 - 新北市政府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首頁>整合查詢服. 務>食品>核可資料查詢>可 ... 食品廣告得宣稱詞句例示及不適當宣稱詞句例示」。(請參照表1). 1.
- 3www.fda.gov.tw/upload/133/2013062115394262284.pdf
- 4食品廣告標示詞句涉及虛偽、誇張或醫藥效能之認定表
宣稱產品對疾病及疾病症候群或症狀有效: 例句:消滯。降肝火。改善 ...
- 5法規名稱: 化粧品得宣稱詞句例示及不適當宣稱詞句例示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9月6日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第1051607584號公告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3點,自106年4月1日生效(原名稱:化粧品得宣稱詞句例示及不適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