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組織法-中華民國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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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本局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第六條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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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6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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