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價證券的定義與投資人的保護(The definition of securiti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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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就美國案例法中如何運用投資契約(Investment Contract)的彈性定義原則來保護投資人與其如何將專業投資人的角色和投資人自己責任的槪念納入考量進行介紹,並探討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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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有價證券的定義與投資人的保護(Thedefinitionofsecuritiesandinvestorprotection)
編著譯者:
方元沂
出版日期:
2009.03
刊登出處:
台灣/真理財經法學/第2期/93-114頁
頁 數:
21
點閱次數:
1627
下載點數:
84點
銷售明細:
授權者:
方元沂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鍵詞:
證券交易法;有價證券的定義;投資契約;專業投資人;投資人自己責任
中文摘要:
證券交易法上對於有價證券的定義與投資人保護有著密切的關係,因爲其對有價證券定義,會直接影響其適用的範圍。
然而,如何定義和解釋有價證券並不容易,因爲商業和經濟活動的多變和多樣性,不法或投機者常會以不同的名目或投資方式來向缺乏專業知識的投資者推銷,藉以逃避證券交易法中對有價證券的定義。
另一方面而言,過度的擴張有價證券定義的範圍和證券交易法的適用,有時不但無益於增進投資人保護反而會損害其利益。
美國案例法對於證券法中對於有價證券的定義,運用投資契約的理論和彈性定義原則,有效因應商業活動的多變和多樣性,來保護投資人,且其亦考量專業投資人的角色和投資人自己責任的投資保障真諦。
本文就美國案例法中如何運用投資契約(Investment Contract)的彈性定義原則來保護投資人與其如何將專業投資人的角色和投資人自己責任的槪念納入考量進行介紹,並探討投資性契約槪念在國內證券交易法中有價證券定義和法院適用時所扮演的角色。
英文摘要:
Thedefinitionofsecuritiesundersecuritiesregulationhasacloserelationshipwithinvestorprotectionsincethedefinitionofsecuritiesundersecuritiesregulationdirectlydeterminesthescopeoftheprotectionforinvestors.However,definingsecuritiesisnotaneasytask.Becauseofthedynamicofbusinessworldandthelimitationofthestatutorylanguage,wrongdoersbysellingvarioustypesoftheinvestmentproductscanavoidtheapplicationofsecuritiesregulation.Ontheotherhand,overextendingtheapplicationofsecuritiesregulationmaydamagetheinterestsofinvestorsbecausesecuritiesregulationmaycreateanunnecessarycomplyingcostforprofessionalinvestors.ThisarticleintroducestheconceptandtheapplicationoftheinvestmentcontractusedbytheU.S.courtfordealingitssecuritiesdefinitioncases.ThisarticleexplainshowtheU.S.courtbyusingtheHoweyTesttofindtherightbalancebetweentheinvestorprotectionandtheinvestor'sownliability.ThisarticlealsocomparesthemethodtodefinesecuritiesunderthesecuritiesregulationbetweentheU.S.caselawandTaiwaneselegalsystem.
目 次:
壹、前言貳、投資契約證券與 Howey Test參、投資契約證券與公司商業組織型態一、未公開發行公司的股票二、合夥關係的權益三、有限責任公司的權益肆、台灣證券交易法下的證券定義與投資人保護伍、結論
相關法條:
證券交易法第1、6條(95.05.30版)
相關判解: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464號刑事判決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5年度訴字第1231號判決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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