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第6次人口普查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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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該條例第2條,實施人口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國人口的基本情況,為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提供依據,為社會公眾提供人口統計資訊服務」(大陸國務院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開關 search 搜尋 搜尋 大陸政策 交流 大陸 網路申辦業務 進階搜尋 分享 [開啟新視窗]SharetoFacebook [開啟新視窗]Plurk [開啟新視窗]Sharetotwitter [開啟新視窗]Sharetoline [開啟新視窗]Sharetoemail 本會簡介 成立緣起 本會組織 首長簡介 聯絡資訊 大陸工作體系 政策與情勢 兩岸及大陸情勢 大陸政策 政府兩岸政策重要措施 行政院重大政策說明 推展兩岸制度化協商 相關民意調查結果 主管法規 主管法規查詢 大陸事務法規 兩岸協議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等修法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 法規預告專區 兩岸交流 兩岸文教交流 兩岸經濟交流 兩岸社會交流 兩岸統計 臺港澳關係 港澳情勢 港澳事務法規(學生法規請見「港澳學生交流專區」) 臺港澳交流統計 港澳學生交流專區 答客問及旅遊資訊 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 相關網站 資訊園地 新聞園地 重要議題專區 政府資訊公開 公文服務 公布欄 出版品 典藏資料 訴願服務 國賠案件統計 為民服務 首長信箱 政府因應『港版國安法』專區 陸港澳緊急服務資訊與旅遊警示專區 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 臺商窗口 國人赴陸任職規範 因應中國大陸居住證專區 大陸廣告規範平台 網路申辦 本會補助及委辦活動 陸配專區 陸生專區 臺生專區 上方連結 網站導覽 答客問 RSS 正簡體對照表 大陸事務專屬網站 首長信箱 網路資源 简体中文版 English 下方連結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無障礙網頁宣告 隱私權保護與資訊安全政策 ::: 上方連結 網站導覽 答客問 RSS 正簡體對照表 大陸事務專屬網站 首長信箱 網路資源 简体中文版 English 字級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分享 [開啟新視窗]SharetoFacebook [開啟新視窗]Plurk [開啟新視窗]Sharetotwitter [開啟新視窗]Sharetoline [開啟新視窗]Sharetoemail 大陸委員會 search 搜尋 搜尋 大陸政策 交流 大陸 網路申辦業務 進階搜尋 回頂端 本會簡介 成立緣起 本會組織 首長簡介 聯絡資訊 大陸工作體系 政策與情勢 兩岸及大陸情勢 大陸政策 政府兩岸政策重要措施 行政院重大政策說明 推展兩岸制度化協商 相關民意調查結果 主管法規 主管法規查詢 大陸事務法規 兩岸協議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等修法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 法規預告專區 兩岸交流 兩岸文教交流 兩岸經濟交流 兩岸社會交流 兩岸統計 臺港澳關係 港澳情勢 港澳事務法規(學生法規請見「港澳學生交流專區」) 臺港澳交流統計 港澳學生交流專區 答客問及旅遊資訊 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 相關網站 資訊園地 新聞園地 重要議題專區 政府資訊公開 公文服務 公布欄 出版品 典藏資料 訴願服務 國賠案件統計 為民服務 首長信箱 政府因應『港版國安法』專區 陸港澳緊急服務資訊與旅遊警示專區 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 臺商窗口 國人赴陸任職規範 因應中國大陸居住證專區 大陸廣告規範平台 網路申辦 本會補助及委辦活動 陸配專區 陸生專區 臺生專區 search 搜尋 搜尋 大陸政策 交流 大陸 網路申辦業務 進階搜尋 ::: 歷史資料 新聞稿 說明資料 例行記者會 首頁 資訊園地 新聞園地 歷史資料 說明資料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 注音符號 說明資料:::中國大陸第6次人口普查概況 發布日期:100-02-05 超過13億人口的中國大陸,在去(2010)年11月1-10日進行第6次人口普查,其概況簡述如下。

(一)人口普查目的及組織方式 1.法源依據及目的 大陸實施人口普查法源依據,是其「全國人口普查條例」,以及「第6次全國人口普查方案」。

根據該條例第2條,實施人口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國人口的基本情況,為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提供依據,為社會公眾提供人口統計資訊服務」(大陸國務院網站,2010.5.28)。

換言之,目的就是清查其人口在數量、結構、分布和居住環境等方面變化,為其制定相關經濟和社會政策之規劃,提供統計資訊作支援(大陸國家統計局網站,2010.4.19)。

大陸之人口普查在此前一共進行過5次,分別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和2000年(1990年以後已固定於每逢「10」之年進行普查,另每逢「5」之年進行1%人口抽查。

歷次人口普查概況如附表)。

2.組織 依據「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第3條規定,「國務院統一領導全國人口普查工作,研究決定人口普查中的重大問題…」、「在人口普查工作期間,各級人民政府設立由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組成人口普查機構(以下簡稱普查機構),負責人口普查的組織實施工作」(大陸國務院網站,2010.5.28)。

為了因應第6次人口普查,大陸國務院成立「國務院第6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由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擔任組長,國務院副秘書長尤權、國家統計局局長馬建堂、公安部副部長張新楓等人為副組長(大陸國家統計局網站,2009.12.15)。

3.實施方式 (1)對象:根據中國大陸「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第11條,人口普查的對象是在大陸地區境內的自然人,以及在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國公民」;但不包括在其境內短期停留的外籍人士(大陸國務院網站,2010.5.28)。

(2)工作階段:根據國家統計局的界定,人口普查分為普查準備、登記和複查、資料處理和公布3個階段。

◆準備階段:時間約略在2-3年左右,主要任務有人口普查的立法,建立普查機構,制定「人口普查辦法」、普查表和工作細則,制定工作計畫,普查區域的劃分,訪員培訓,以及宣傳工作等。

◆登記和複查階段:此階段大約為10-15天,主要的工作即是在期限內按照規定,對每一戶、每一人進行登記,然後對登記的資料進行全面複查。

◆資料處理和公布階段:由各類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資料的編碼、評價、發表、印刷,以及分析研究等工作(大陸國家統計局網站,2010.4.19)。

(二)第6次人口普查實施概況 1.規模和期程 大陸在11月1-10日實施的第6次人口普查,也就是第2階段的登記階段。

10天內共動用約650萬名訪員,進入約4億戶的民宅中,全面清查人口狀況;11月11-30日進行複查和事後品質抽查階段;12月起進入數據彙整和資料開發利用階段;2011年4月底公布這次人口普查的主要數據(新華社,2010.10.31)。

與前一次人口普查不同的是,這次的普查對象,除納入常住在大陸地區的臺灣(據上海市官員透露,依此次普查初步結果,目前定居在上海的臺商、臺籍幹部及眷屬約有70萬人。

聯合報,2010.12.3)和港、澳、外國人士外,與飯店、旅館訂有長期租約的旅客也會被查(中國時報,2010.11.2)。

目的是為瞭解境外人士在大陸的基本情況,以掌握人口的遷移狀態(中國時報,2010.11.1)。

2.普查主要項目 大陸此次人口普查,調查資料項目包含姓名、性別、年齡、民族、戶口登記狀況、教育程度、職業、婚姻狀況、生育情形等。

根據其「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第13條,人口普查是「以『戶』為單位進行登記」(大陸國務院網站,2010.5.28)。

普查表格共分為「第6次全國人口普查表短表」(「短表」)和「第6次全國人口普查表長表」(「長表」)兩種。

絕大部分的受訪戶口使用短表,長表則只抽樣10%的戶口填寫、申報。

「短表」有18個項目,主要包含人口基本狀況、教育程度和戶口內的基本情形等;而「長表」則有45個項目,除短表的內容外,還要填報人口遷移及流動情形、個人健康及就業狀況、婦女的生育狀況等等(山東人民廣播電臺網站,2010.10.31)。

(三)第6次人口普查的主要問題 1.拒訪情況較前次嚴重 第6次人口普查所遭遇到的第一個問題,即是訪員遭到拒絕的情形,較上次益發嚴重。

普查人員在8月和9月進行普查預演時,即已遇到相當強烈的抗拒。

而在正式實施時,部分訪員即使在自己居住的社區大樓內實施訪問,都會遇到辱罵、拒絕開門,或是不願拿出戶口名冊等情形(法國廣播電臺,2010.11.2);也有許多民眾以忙碌為由拒絕(中國時報,2010.11.2)。

另外,此次雖也將常居在大陸境內的臺灣和港、澳、外國人士,首次納入普查範圍,但在深圳有大量香港籍居民認為,自己沒有接受普查的義務,拒絕配合普查;或是以聽不懂「普通話」為由逃避普查;甚至也發生人口普查員遭到毆打的案例(成報,2010.10.23)。

2.隱私權意識抬頭,受訪者不願實報 雖然大陸領導人承諾要嚴格保密個人資料,保障這些資料不會用於普查以外的其它目的,也不得作為任何處罰依據(身兼大陸國務院人口普查小組組長的副總理李克強,在北京的民宅考察人口普查登記工作時,即強調要遵守保密承諾,不對外提供和洩漏個人資訊。

大陸國家統計局局長馬建堂亦曾表示,普查資料就是做為統計用,不會用來追究法律責任。

新華網,2010.11.8;中國通訊社,2010.11.1);更規定人口普查員如果洩漏普查資料,除立即停止普查工作外,還要受行政紀律處分(大公報,2010.11.2)。

但因大陸各級政府的公信力不足,讓普查的施行依舊困難。

又如過去企業向政府統計部門提供商業數字後,就有稅務官員來查稅,類此事件都影響民眾配合政府調查的意願(中央通訊社,2010.11.1)。

此外,「超生」子女的家庭,也對如實申報心存顧慮(新華社,2010.11.3),擔心因違反大陸的人口政策而遭到處罰。

3.流動人口多,普查難度高 由於過去10年社會型態的改變,大陸上的流動人口越來越多(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學家張翼。

法國廣播電臺,2010.11.2)。

根據大陸國家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司公布的資料,2009年大陸的流動人口達2.11億人。

這些人以青壯年為主,平均年齡27.3歲,主要從事製造、批發零售和社會服務等低薪或高危險的工作(明報,2010.6.26)。

而大多數的流動人口,由於長期在外地打工、謀生,導致普查訪員在原戶籍地進行訪查時找不到人(中國新聞社,2010.11.1);又有許多流動人口在工作地不具合法的長居身分,當然更不願意接受普查人員的訪查。

凡此種種,皆使得流動人口是否能夠精確計算,成了此次人口普查相當大的難題。

附表大陸歷次人口普查 指標 普查年份 總人口(億人) 男性(億人) 女性(億人) 第1次 1953年 5.94 3.08 2.86 第2次 1964年 6.95 3.57 3.38 第3次 1982年 10.08 5.19 4.89 第4次 1990年 11.34 5.85 5.49 第5次 2000年 12.66 6.54 6.12 資料來源:大陸國務院國家統計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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