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 - 內政部戶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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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登記
戶政業務申辦須知
申請人
97年5月23日起結婚者:結婚雙方當事人。
97年5月22日以前(含97年5月22日當日)結婚或其結婚已生效者:結婚當事人之一方。
受委託人:有正當理由並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得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