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弊案1】辜仲諒過關! 被控掏空中信金百億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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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同案被告包括中信金控前財務長張明田、中信管理處前經理張友琛、辜仲諒心腹帳房吳豐富、中信銀金融投資處前協理李聲凱、辜仲諒親信張素珠等人都獲 ...
出版時間2019/08/23
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被控與已故父親辜濓松聯手掏空中信金3億美元(約台幣95億元),還為併購台灣人壽而高價買下國寶集團不動產擔保品,致中信金損失1.1億餘元,涉犯《金控法》特別背信等罪,但台北地院歷經近3年審理,認定辜仲諒罪證不足,今判他無罪。
至於同案涉炒作台壽保及操控龍邦股價的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則被依違反《證交法》內線交易等罪合併判刑12年4月。
均可上訴。
另外朱國榮女密友也被依違反《證交法》判3年8月有期徒刑。
其他同案被告包括中信金控前財務長張明田、中信管理處前經理張友琛、辜仲諒心腹帳房吳豐富、中信銀金融投資處前協理李聲凱、辜仲諒親信張素珠等人都獲判無罪,辜仲諒前妹夫陳俊哲則仍被通緝中。
台北地院新聞稿判決理由摘要指出,中信金控的股東仲冠投資、松宏投資、仲遠投資、長基投資、柏宇投資、宜高投資、宜詮投資暨境外的6家公司等,在辜濂松過世前都是由他一手掌控,即使辜仲諒是其中一些公司的有權簽章人,仍聽命於父親,辜濂松是實質掌控中信金控並實際主導資金調度的人。
另外,決定投資PPG公司的北京房產開發案的人也是辜濂松,辜濂松將該投資案交給陳俊哲負責,雖然其中有筆金流是以辜仲諒名義投資300萬美元,但實際上是辜濂松指示吳豐富以辜仲諒為借款人,向安泰銀行借款所得,辜仲諒並未實際出資,只是被借名投資。
至於檢察官起訴辜仲諒將跟紅火案有關的不法所得,分批匯入境外公司涉犯洗錢罪部分,合議庭認定辜仲諒此部分罪嫌先前已經被起訴過,因此這部分諭知公訴不受理。
朱國榮及林桂馨部分,合議庭認定朱國榮指示林桂馨在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間,在每日下午1點29分30秒開始,到收盤前,高價大量委買龍邦國際股票,目的明顯是為了護盤,涉犯高買操縱股價罪。
另外,合議庭認定,原本中信金控和台壽保的合併案,因朱國榮反對而破局,但朱國榮在2014年底或2015年初某日,在南港區中信金控總部和辜仲諒會面,當時辜仲諒對於合併案釋出善意,朱國榮認為辜仲諒確實對於合併案有強烈意願,因此向持續推動台壽保合併案的朱炳昱表示要重啟合併案,並利用此訊息大量買進又賣出台壽保股票,獲利1億5707萬多元。
辜仲諒(55歲)今天並未出庭聆判,他得知獲判無罪後,透過律師葉建廷回應:「感謝司法還我清白,也懇請檢察官瞭解事實真相,不要再耗費司法資源繼續上訴,讓所有被告免於纏訟之苦。
」中信金控則表示,中信金控子公司之前相關海外不良資產投資成本均已收回且有獲利,並未受有任何損害,而在併購台灣人壽過程中也無利益受損情形,中信金控併購台灣人壽所產生的正面效益,已在營收大幅成長的財務報表上充分反映。
而被判有罪的朱國榮委任律師劉煌基發表聲明指出,法院判決中明顯有多處矛盾及違背法令,他對於判決結果表示非常遺憾,一定會提起上訴。
聲明還指出,從偵查到第一審審理過程中,南港會面日期、內容從未明確,不足以作為辜仲諒與朱國榮間私下合意台壽保與中信金合併的證據,更無從以該未明確的日期做為內線消息成立時點。
且法院認定朱國榮並未透過台壽保合併圖利,與法院認為朱國榮比市場投資人更早得知內線消息間,兩者是相互衝突的。
實際上,從台壽保在2013年公開想和金融機構合併消息起,到2015年中信金再娶台壽保,媒體資訊從未間斷,辯護人更於審理程序中提出所有媒體不間斷的合併新聞報導,既然該資訊已於報章雜誌揭露而人盡皆知,普羅大眾都可以憑自己的投資判斷買賣台壽保股票,實在無內線消息可言。
朱國榮為取得龍邦公司經營權,自2011年起持續購入龍邦公司股票並長期持有,只是自然人融資股票總數量有所限制,故朱國榮以融資方式大量持有股票,必須借用親友帳戶;又融資另有一年期限,最多再展半年,故有融資到期後需賣出再買進才能繼續持有的必然手續,本來就是證券市場上正常的資買資賣,卻遭檢調誤認為是相對成交,實屬誤會。
而本案是特偵組在2010年7月間接獲檢舉,指辜家於2004年至2007年間,以投資不良債權為由,用中信資產公司名義向投審會申請從事境外投資獲准後,卻以心腹帳房吳豐富、張友琛等人的公司帳戶,分13次透過中信銀行台灣總行及香港分行,將中信金控3億元美金匯到辜家父子在海外設立的公司等帳戶。
辜仲諒雖否認掏空中信資產,但特偵組花了6年時間,調閱中信集團所屬境內外公司帳戶交易明細,並透過司法互助遠距訊問潛逃美國的共犯辜仲諒妹婿陳俊哲,再比對中信水蓮山莊搜索查扣的82箱帳冊,最後仍認定辜家父子等人掏空百億元,依違反《金控法》等罪將他起訴。
起訴指出,2005年間7月間,辜家等人為投資中國北京順義區房產,先成立境外公司BelAir,再假借投資境外公司名義,透過層層轉匯取得中信資產公司2700萬元,作為海外PPG公司部分投資款,2008年7月2日再將該投資股權全部轉到辜仲諒名下。
辜仲諒還被控於2013年10月佈局併購台灣人壽期間,因持有台壽保股權的市場派大股東、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反對而破局,辜為討好朱,2015年初透過中信金前財務長張明田牽線,協議用中信人壽資金,以高於市價的15.6億元,買下國寶集團擔保品亞洲廣場2樓房產,藉此讓朱獲利9.9億元,因而改支持中信併購台壽保案,卻導致中信因買樓而損失價差1.17億餘元。
2015年2月,辜仲諒另涉嫌以他實質掌控的公司,無息借款2.3億餘元給朱國榮,讓朱國榮購入瑞助營造股權,間接掌控龍邦國際經營權,確保第二次併購台壽保能順利進行,同年5月,辜與張明田再借款5億元給朱。
此外,朱國榮因知悉中信金確定將併購台壽保的重大消息,2015年初開始利用人頭大量買進台壽保股票等共2萬6000餘張,總計斥資4億8000萬餘元,並在同年5月至6月3日間全數出清,不法獲利高達1.8億餘元。
朱還涉嫌在2014年至2016年間與女密友林桂馨分四階段炒作、操縱龍邦國際股價,共獲利5800萬餘元,因此被依違反《證交法》起訴。
(張欽、顏凡裴、齊瑞甄/台北報導)【更多司法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出版時間18:28更新時間20:57(新增判決理由)
辜仲諒被控聯手掏空中信百億元。
資料照片
辜濂松、辜仲諒父子被控聯手掏空中信百億元。
資料照片
朱國榮被控操控龍邦股票等案,台北地院判有罪。
資料照片
辜仲諒侵佔中信金控資產案,金融庭庭長江俊彥說明。
趙元彬攝
前中信管理處經理張友琛(右)。
趙元彬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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