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械操作-挖掘機檢定輔導班 - 中華民國勞動災害防止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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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服務中心:(06)200-3101 Fax:(06)200-3102 ... 依據礦場安全施行細則第163條,礦場之車輛駕駛人,應由領有車輛駕駛執照者擔任;推土機、挖掘機(怪手)、裝載機(鏟 ... 首頁  >  課程介紹  >  課程介紹  >  檢定輔導類  >  重機械操作-挖掘機檢定輔導班 課程介紹 課程介紹 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現場作業主管 安全評估人員 機械操作人員 設備操作人員 急救人員 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職安卡 消防類 交通類 檢定輔導類 課程報名 台南 高雄 台北 嘉義 報名記錄查詢 重機械操作-挖掘機檢定輔導班 課程類別 檢定輔導類 課程代號 V07 課程名稱 重機械操作-挖掘機(單一級)檢定輔導班 法令依據 礦場安全施行細則第163條 費用 各項課程均有優惠價,歡迎洽詢全省各服務中心!! 繳交証件 身份證影本*3份 一吋照片*4張 參訓資格 年滿15歲或國中畢業者 檢定資格 配合技術士技能檢定 聯絡方式 台北服務中心:(02)8973-1318 Fax:(02)8973-1317 嘉義服務中心:(05)223-0830 Fax:(05)223-0850 台南服務中心:(06)200-3101 Fax:(06)200-3102 高雄服務中心:(07)716-0202 Fax:(07)716-0507 備註 依據礦場安全施行細則第163條,礦場之車輛駕駛人,應由領有車輛駕駛執照者擔任;推土機、挖掘機(怪手)、裝載機(鏟裝機/山貓)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重機械,其操作人員應領有國家重機械操作技術士技能檢定合格證件或主管機關有關機種訓練結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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