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23條第2項的要件-公司 - 劉作時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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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按公司法第23條第2 項 所定公司負責人對於公司業務之執行,如有違反法令致他人 受有損害時,對他人應與公司負連帶賠償之責,係以該負責 ... 開啟輔助訪問 請登錄後使用快捷導航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您的法律問題請加我的LINE:options2020 用戶名 Email 自動登錄  找回密碼 密碼 登錄  立即註冊 快捷導航 門戶Portal論壇LawShare導讀最新帖子排行榜Ranklist 搜索 搜索 熱搜: 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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