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23條第2項的要件-公司 - 劉作時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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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按公司法第23條第2 項 所定公司負責人對於公司業務之執行,如有違反法令致他人 受有損害時,對他人應與公司負連帶賠償之責,係以該負責 ... 開啟輔助訪問 請登錄後使用快捷導航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您的法律問題請加我的LINE:options2020 用戶名 Email 自動登錄 找回密碼 密碼 登錄 立即註冊 快捷導航 門戶Portal論壇LawShare導讀最新帖子排行榜Ranklist 搜索 搜索 熱搜: 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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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法第23條第2項之「他人」是否包括股東?――最高法院96 ...
公司法第23條第2項之「他人」是否包括股東?――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186號判決. 作者, 高點法學編輯委員會. 中文摘要. 按公司負責人執行公司之業務,如有 ...
- 2公司法§23-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第23 條. 公司負責人應忠實執行業務並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如有違反致公司受有損害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公司負責人對於公司業務之執行,如有違反法令致 ...
- 3法源法律網-判解新訊-公司法第23 條第2 項規定之損害賠償責任 ...
公司法第23 條第2 項規定之損害賠償責任,係以公司負責人或有代表權之人,因代表公司執行職務之外部行為,致第三人受有損害為要件.
- 4【智財評析】公司侵害他人專利權時,單純掛名的公司負責人要 ...
上開審判實務,實已架空公司法第23條第2項明文規定之要件,形同公司負責人必須無條件與公司負連帶賠償責任,亦明顯違反上開多則判例之 ...
- 5文章下載 - 【高點法律專班】
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應依公司法第23條第2項負連帶賠償責任。試問,以下 ... 並非侵權行為之責任,不以公司負責人有故意或過失為成立之要件各等語(分見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