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賠償以回復原狀為原則,賠重置成本為例外-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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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應向被害人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民法第196 條定有明文。

且損害賠償之方法固以回復原狀為原則,但如不能 ... 開啟輔助訪問 請登錄後使用快捷導航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您的法律問題請加我的LINE:options2020 用戶名 Email 自動登錄  找回密碼 密碼 登錄  立即註冊 快捷導航 門戶Portal論壇LawShare導讀最新帖子排行榜Ranklist 搜索 搜索 熱搜: 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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