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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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後護理之家,其服務對象以下列人員為限: 一、產後未滿二個月之產婦。

二、​出生未滿二個月之嬰幼兒。

前項服務對象,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P 下載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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