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班] 化學系暑修相關規定 - 國立清華大學化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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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6月起,本系每星期二開會審查暑修申請案,星期三上午同學可來領回申請表。

◎另本系暑修規定如下:請詳細閱讀後再提出申請,謝謝。

科目 規定如下 對象 普通化學 須已修習過由化學系所開設之「普通化學」(開課代碼CHEM),且以最後一次之修課成績依照下列方式申請: (1)修課成績為D者,可逕行向本系課程委員會提出申請,經審查同意後,始得至外校暑修。

(2)修課成績為E者,經該科目最後給予不及格分數之授課老師同意,並經本系課程委員會審查同意後,始得至外校暑修。

(3)修課成績為X者,不同意暑修申請。

本校所有學生 (不分本系、外系) 其他必修 或 專業選修科目 欲至外校暑修本系所開設《必修或專業選修科目》之相同課程,須已修習由化學系所開設之同課名課程(開課代碼CHEM),且以最後一次之修課成績依照下列方式申請: (1)修課成績為D者,經該科目最後給予不及格分數之授課老師同意,並經本系課程委員會審查同意後,始得至外校暑修。

(2)修課成績為E者,不同意至外校暑修。

微積分 普通物理 本系學生首次需修讀本校所開設之「普通物理」及「微積分」課程,暑修課程則另需依開課系所之規定辦理。

    本系學生                                            (化學系109.11.25及111.3.30系務會議決議) 舉例1:本校同學(不分本系、外系)欲至台大暑修「普通化學一」,需曾在本校修過化學系所開設的「普通化學一」,如最後一次修課成績為E者,需先請該科目最後給予不及格分數之授課老師簽署「授課教授同意書」,才可向本系課程委員會提出申請。

若最後一次修課成績為D者,可直接持暑修申請書、歷年成績單、欲暑修之修課大綱向本系課程委員會提出申請。

舉例2:本校同學(不分本系、外系)欲至台大暑修「有機化學一」,需曾在本校修過化學系所開設的「有機化學一」,最後一次修課成績為D者,需先請該科目最後給予不及格分數之授課老師簽署「授課教授同意書」,才可向本系課程委員會提出申請。

若最後一次修課成績為E者,本系不同意暑修申請。

注意1:請先閱覽本系暑修申請流程,本系111年6月起,本系每星期二開會審查暑修申請案,星期三上午同學可來領回申請表,欲申請暑修之同學,請依各科科目及成績規定提前備妥(1)申請表、授課教授同意書(同學需先親自找最後給予不及格分數之授課老師簽名;普通化學成績為D者不用此同意書)、(2)歷年成績單及(3)欲暑修科目之修課大綱,並於該學校公告之截止日期至少前7日提出申請,以避免申請不及。

注意2:為確保本系同學於此基礎課程奠定扎實之基礎,本系、申請修讀本系為雙主修及輔系,以及各學院學士學位學程選擇本系為核心課程之同學請勿選擇網路影音課程之「普通化學」作為暑修科目 (本系98.6.18課程委員會決議)。

注意3:工科系、材料系同學有關「普通化學」暑修審核,請洽原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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