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沒入物品處分規則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違反本法案件處理辦法,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定之。

拘留所設置管理辦法,留置室設置管理辦法、沒入物品處分規則,由行政院定之。

目前線上:501人,瀏覽人次:654928325 會員登入|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沒入物品處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81年05月11日 制定依據 1. 社會秩序維護法中華民國080年06月29日 第九十三條(處理辦法、管理辦法、處分規則之訂定)違反本法案件處理辦法,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定之。

拘留所設置管理辦法,留置室設置管理辦法、沒入物品處分規則,由行 政院定之。

RSS服務訂閱說明|合作提案|隱私權聲明|著作權聲明|常見問題 106臺北市信義路三段162-12號玫瑰大樓3樓電話:02-2707-2848傳真:02-2708-4428 COPYRIGHT(C)2000-2003ROOTLAWALLRIGHTSRESERVED.MAILTOWEBMASTER.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