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規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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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規講解(第二集)   2002/7/8 澳洲凈宗學院 檔名:52-47-02 楊淑芬老師宣講   大家好!我們現在繼續看《弟子規》,請翻開課本,第四條: 【事雖小。

勿擅為。

茍擅為。

子道虧。

】 從字面上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事雖小』,就是泛指一切事情無論大小,即使很小很小的一件事情,『勿擅為』,這個「擅」就是隨自己的意思,擅自的意思。

也就是說事情即使是非常小,也不可以不經過同意就擅自去做它。

譬如說有很多小朋友,他在家里,爸爸媽媽不在的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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