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開車載人,可以不用賠償?何謂共同侵權行為?-新北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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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依民法第185條規定:「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

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 ... 進入內容區塊 ►請輸入關鍵字搜尋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新北市政府 法制局FB 認識我們 局長簡介 組織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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