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平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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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問題是大部分的女性現在已不願成為「茶杯」了。

很多人開始說「男女無別」亦即男性與女性沒有本質上的差別,即使其行為表現真有不同的話,那也是後天教育訓練 ... 女性主義與男女平等 前言 「不一樣」就代表「不平等」嗎?我們發現,社會對男性與女性的態度是不同的。

但是這樣就「不平等」了?恐怕未必吧!如果男性和女性真有本質上的不同,那麼,各依其所,以不同的方式對待,不正是「平等」的表現?傳統主義者主張「男女有別」,男生、女生本來就不同嘛!男性主導社會的發展,其實只是各盡天職而已。

我們可以想出很多理由為這個理論辯護。

例如,人類社會需要男女分工,這種分工具有生物學上和社會學上的基礎。

女性有耐心、愛心、細緻,比較適合養兒育女,操持家務;男性粗獷、衝動、有活力,適合開創事業,保護家園。

男女間有先天差別,正是造物者巧妙的安排,不是嗎!男女間的關係固然可以調整,但萬萬不能說,有差別待遇就是「不平等」。

孔老夫子說:男有分,女有歸。

男女雖然有別,但男主外,女主內,琴瑟和諧、相敬如賓,有何不好?國學大師辜鴻鳴是個主張一夫多妻制的人。

有人問他,如果可以一夫多妻,為什麼不能一妻多夫呢?他老人家想了一下說:「不對!不對!你有見過一個茶杯,旁邊圍繞著好幾個茶壺嗎?」不過,問題是大部分的女性現在已不願成為「茶杯」了。

很多人開始說「男女無別」亦即男性與女性沒有本質上的差別,即使其行為表現真有不同的話,那也是後天教育訓練造成的。

因此,我們應該給予男性、女性同等的對待,至少在剛始的時候,例如要給女性教育權、工作權、財產權、繼承權、子女監護權、婚姻自主權、生育權等。

但是,後來人們慢慢發現即使是這樣,男性與女性的發展還是不同。

也許男性與女性本質上真的就不同,所以,以對待男性的方式對待女性,還是沒有解決問題。

甚至,以對待男性的方式對待女性本身就不公平,一方面這違反女性的天性;另一方面,這是拿適合男性的標準對待女性,對女性本來就不利。

現在大部分人都相信,「男女無別但有異」。

在道德價值與自我發展的機會上,男性與女性應該是一樣的,這是「無別」的部分,但是男性與女性本質上的差異也應被重視。

女性對價值的界定可能迥異於男性,她的生活經驗與男性本來就不同,如果這是一個平等的社會,就不應拿適合男性的那套東西,要求女性,而女性真正的需求卻不受重視。

到底女性要什麼東西呢?這個問題恐怕得好好想一想,否則辛苦爭來的東西卻不是自己要的,豈不糟糕。

而這個問題的回答恐怕要「女性」自己來回答了。

歷史上的男女不平等 女性主義者(可能包括男性與女性) 聲稱歷史上女性的命運都是被決定的,臣服於男性,女性是被異化的(alienated),沒有自己的觀點,他們被男性創造出來的鏡子所束縛。

接受社會交給她們的角色與任務後,喪失自我,忽略自己的本性與潛能。

這一個父權宰制的社會,女性依附於男性,不管是父親、丈夫或兒子。

此種宰制關係未必是藉由武力,主要是意識形態,女性接受一套以男性為中心的價值觀,自願放棄任何權利,不能也不願意參與外面經濟和政治活動,沒有財產權,婚姻不能自主,沒有機會受專業訓練,即使接受教育,其目的也只是為扮演良好「女性」而預作準備。

女性的從屬地位被法律、哲學家、神學家、知識份子所強化。

很少思想家把女性當成一個獨立、自由的理性個體。

柏拉圖也許是例外,他容許女性接受教育,有機會成為衛國者階級 (guardian)不過其目的終究不過是為統治者生兒育女。

(Macridis,1992:247) 對亞里斯多德而言,女性依附於男性理所當然。

基督教的神學家們視女性為撒旦的化身,物慾的象徵。

早期自由主義哲學家們不認為女性可以冷靜、理智、負責地面對問題,他們所謂的「自然權利」都是針對男性而言。

洛克等自由主義者一再宣揚的平等、個人權利、消除特權等,彷彿都與女性無關。

女性臣服於男性被視為天經地義,她們成為自由社會中,自由、平等、正義原則的例外。

盧梭更認為女生天性即取悅男性,其天職是相夫教子,維持家庭和諧,不適合參與政治或公共生活,包括處理財產。

早期自由主義思想家關心女性地位的也許只有彌勒(JohnStuart Mill),他打破以男性為中心的傳統,勇敢地承認女性亦是「成熟的大人」(matureadults),與男性一樣擁有自由和平等的權利。

在《女性的壓迫》(The Subjectionof Women,1869)書中,他挑戰女性天職是屬於家庭的看法。

男性習慣於如此界定,甚且女性也習以為常,主要原因是在人類歷史中,女性的生活和活動一直都是被限制在這個範圍內。

女性應該服從於男性,不管在家裡、在工作場合和政治領域,這是舊世界的殘留。

(Subjection, p.19)彌勒不只要賦予女性政治參與的權利,還要消除男、女間存在的不平等,他以慣用的功利主義口吻解釋這阻礙人類的進步。

(Subjection, p.1)首先,傳統過分強調男性在歷史發展上扮演的角色忽略女性的重要性,造成男女對彼此能力的不正確認知:女性能力被低估,男性能力被誇大。

基於性別而來的分工系統使得男女雙方僅朝某個方向偏頗地發展。

例如,女性過著壓抑的生活,自我犧牲,太在乎別人的想法,尤其是期盼男人的首肯。

(Subjection, p.21)另一方面,男性則變得自私、侵略、過度在乎自己的情感與意志。

兩性無法彼此欣賞優點、智慧,和相互尊重。

男性高傲自大,對其所做所為不願接受批評,女性則對公共生活議題靜默,不願意表示意見。

此種扭曲的關係迫使人性潛能無法充分發揮。

如果女性能跟男性一樣充分發揮能力,人類的心智力量必能加倍成長。

(Subjection, p.83)彌勒認為兩性只有在法律、政治和社會各個層面完全平等,方能為人類社會創造自由和民主的適當條件。

馬克斯(CarlMarx) 也注意到女性被壓迫的地位,她們無法和男性一樣發揮潛能,不過他對女性問題的論述不多。

恩格斯(FriedrichEngels) 對此則有較清楚的說明。

在《家庭、私有財產和國家》(TheOriginoftheFamily, PrivatePropertyandtheState,1884) 書中,恩格斯指出早期私有財產還沒有建立的時候,基本上是財產共有、集體婚姻、母系社會。

但是私有財產制建立以後,男性取得主導權。

為了將財產傳給子嗣,限制女性與其他男性交往,一夫一妻 (或多妻) 因而開始。

這是女性的大挫敗,爾後隨著歷史的演進,以各種不同的形式,強化此種不對等關係。

家庭在現代資本主義社會中美其名是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其實與賣淫差不多。

女性為了生活結婚,男性掌握經濟生殺大權。

在家裡,男性是資產階級,女性是無產階級。

唯有共產主義革命以後,私有財產制取消了,養兒育女的責任變成社會的責任,此時的家庭才可能真正建立在愛的基礎上。

共產主義不是反對「婚姻」 (marriage)而是反對「家庭」(family),婚姻是男女雙方基於彼此需要的結合,家庭則是具有歧視的社會制度。

婦女的解放必須與社會、人類的解放結合在一起,只有在共產主義社會中婦女解放才可能實現。

十九世紀的女權運動 西方女權運動,十九世紀中葉開始蓬勃展開。

沃絲頓克芙特(MaryWollstonecraft, 1759-97,以下簡稱沃絲頓)堪稱女性主義的先驅。

她的成名作《女權的辯解》對女性的角色與地位有相當深刻的認識與探討,遭致傳統主流思想的不滿,一點也不意外。

沃絲頓深受盧梭的影響,認為「自由」與「平等」應該是不可分割的。

正確地說,平等是自由的基礎,窮得必須為生活錙銖必較的人怎麼可能享受心靈的自由?(Vindication, p.255) 積極理性的公共參與,如果可能存在的話,必須建立在免除財產扭曲的基礎上。

為了達成這個目的,財產繼承制必須放棄,因為這使得統治階級,不管德性與能力,一代一代地傳遞下去。

財富腐蝕人心,靠家產庇蔭的人易於傲慢和懶散。

(Vindication, pp.252-3,255) 如果我們真的希望這個社會更平等、人們更能深刻地瞭解這個世界、更為理性和穩固地建立政治秩序,就應該從追求平等開始。

然而,與盧梭不同的是,沃絲頓更進一步將盧梭的邏輯推廣到女性身上。

(Vindication, ch.5) 整個人類社會的理性和道德體系都出了問題。

男女間的關係建立在一些虛幻的假設(例如:男性和女性本質上即有不同)和不正義的制度 (從婚姻制度到女性不得參與政治)之上。

這侷限人們對社會問題的思考,破壞人性追求完美和快樂的努力。

(Vindication,pp.87,91) 如果人類社會要免除奴役,不僅「君權神聖」(thedivinerightofkings)要被打破,「夫權神聖」(thedivinerightof husbands)亦應被打破。

(Vindication,p.127)這也難怪,《女權的辯解》這本書被正統思想家視為毒蛇猛獸了。

女性主義不承認男性與女性有先天上的差別。

男孩子喜歡玩槍弄刀,女孩子喜歡針線女紅,這是從小教育薰陶出來的,不是什麼生物本能的結果。

所有男性能做的工作,女性也可以做,只要有適當的訓練。

因此,男性可以成為醫生、律師、企業家,女性當然也可以。

女性也可以成為領導者,沒有必要一直成為男性的副手。

在男性主導的社會中,女性的發展處處受限的,主要就是因為男性掌握了發展的途徑,亦即教育權與工作權。

傳統思想裡,女性被視為弱勢、善變、無法獨立、被動、沒有慾望,這些刻板印象的形成不是源於男女本性的差別,而是與教養的方式有關。

(Vindication,pp.81-3) 亦即問題的關鍵是女性的教育以及生活環境出了問題。

她們從小在家中被「呵護」,其實就是被「孤立」。

限制她們接觸外界、面對挑戰的機會,破壞他們成為完整公民的能力。

她們被教導成為:高雅、舉止合度、對外面發生的事情不關心。

淑女的教育把她們像小鳥般地關在籠裡:就像金絲雀般,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取悅自己也取悅別人,以優美的語調嘰嘰喳喳,其他無事可做。

她們獲得良好的供養,生活沒什麼好擔心,不過付出的代價是健康、自由和公民德性。

女性的地位使得她們無法履行作為一個公民的責任,其地位自然低男人一等。

(Vindication,pp.257-8,146) 簡單地說,今天女性之所以會成為這樣,不是基於什麼天性,而是社會、歷史安排的結果。

人們之所以異於其他動物主要是理性思維,以及從經驗中累積知識,進而過一個有德性的生活。

人類有權利和能力遵從理性和道德的安排過自己的生活,尋求本性的發揮。

這些都是思想家們陸續提出來的原則,女性沒有理由自外於這些思想家建構的世界。

(Vindication, p.91) 沃絲頓要證明女性和男性一樣都具有神所賦予的理性能力,只不過這個能力一直被男性故意漠視。

如果我們真的希望女性善盡其社會責任,例如作為公民、妻子和母親的話,她必須是一個理性的個體(rational beings)。

(Vindication,p.259) 當急之務就是教育女性。

女性接受教育以後,就能獨立思考、建立自信心,有足夠的能力與男性競爭。

同時,有了工作以後,經濟獨立,不必依靠男人,如此才有兩性平等關係的可能。

但是光靠教育還不夠,因為整個理性思考法則已經被扭曲了,教育所散播的正是此種被扭曲的觀念。

社會中存在的階級使得人類文明的進展陷入困境,人類對外界環境的認知是扭曲的。

經由繼承而來的財產和階級系統,造就三個腐化的集團:貴族、教會和軍隊。

他們的特權造就財富、懶惰和愚笨,不僅壓迫女性,同時還壓迫廣大的勞工階級。

(Vindication, p.260,317)如果人們真的要過理性的生活,整個政治系統都要改變。

當社會不存在壓迫時,性別的問題才會回到它本來該有的位置。

(Vindication, p.88)沃絲斯頓提出來的具體做法是:第一、全國性的義務教育;第二、給女性更多的工作機會。

(女性除了可以當護士以外,也可以當醫生);第三、讓女性參與政治。

透過這樣的改變,女性就可以恢復其獨立人格與理性認知能力,進而對社會有所貢獻;女性也不再依賴男性提供額外保護,或維持生活了。

沃絲頓的想法有保守的一面,也有激進的一面。

例如她並不反對家庭,相當程度她贊成女性應該扮演妻子、母親、公民三個角色;她激進的一面表現在對階級、教會、父權社會的攻擊。

十九、二十世紀初的女性主義運動基本上依循她所提出的建議展開。

這種想法代表早期自由主義式的女權觀念。

他們由白人中產階級女性所構成,結合女性勞工,經由報紙將女權思想宣揚,要求和男性擁有同樣的社會權利與發展自我的機會。

基本上,她們是樂觀的、溫和的、漸進的。

她們仍然堅持家庭價值,不否認生兒育女是女性的天職;不強調和男性的對抗。

只是要求女性應該也有自我成長發展的機會。

各地女權運動者號召團結一致,互相幫助,爭取婦女權利。

一八八八年國際婦女協會 (InternationalCouncilofWomen,ICW) 於華盛頓成立。

一八九九年於倫敦召開大會,有多達五千的代表與會,代表十一個女性團體的六十萬名會員。

(Michel, 1989:95) 經過一番抗爭,十九世紀末女性可以進入大學;一八九三年紐西蘭的婦女首先取得投票權。

事實證明,女性在受教育上的表現,比之男性一點也不遜色。

男性與女性的智力沒有差別。

在很多專業的領域,女性的表現甚至超越男性。

第一次大戰期間,英、法等國的武器工廠大量招募婦女以代替入伍作戰的男性,男女有別的原則不得不打破。

(Michel,1989:105)戰後,共有二十個國家的婦女取得投票權。

(Michel,1989:107;Adams,1993: 299)。

女性的表現令人刮目相看。

女性接受高等教育、外出工作愈來愈普及。

參政的權利也大幅擴張。

主要民主國家的女性都取得投票權,法律也做了相應的調整,女性可以繼承財產、可以取得子女監護權、可以控訴婚姻暴力,甚至訴求離婚,女性還可以競選從政,成為一國元首,男女間的不平等似乎一下子拉近了許多。

此後女權運動陷入沈寂,除了少數學者零星的討論與埋怨外。

一直到六O年代第二波的女權運動方再興起。

六O年代的女權運動 經過早期女性主義者的努力,女性的地位是提升了不少。

然而,現在男女平等了嗎?經過這麼多年的努力,女性到底獲得了什麼?女性主義者突然發現他們是獲得教育權了,也可以外出工作,但還是競爭不過男性。

這個世界還是屬於男性的世界。

你瞧主管的工作,比較重要的職務還是男性的天下,大部分的女性還是圍繞在男性周圍。

女性與男性的競爭,女性處於先天的弱勢,女性突然發現所謂的「公平競爭」事實上更進一步鞏固女性的弱勢地位。

就像商業化的選美活動所塑造出來的女性形象,依然是典型男性價值的反應,女性並沒有因為選美活動而提高地位,相反地,女性依附於男性、取悅男性的事實,反而獲得強化。

二次大戰以後,大量男性軍人復員投入生產行列。

令女性主義者失望的是,女性獲得所有他們要求的權利,但是從屬於男性的情況並沒有多大改善。

西蒙.波娃(SimonedeBeauvoir)的《第二性》(TheSecondSex, 1952)與貝蒂.弗麗丹(BettyFriedan)的《女性的謎思》(TheFeminineMystique,1963) 強調形式上的平等是不夠的,她們點燃五O、六O年代女權運動的戰火。

波娃在《第二性》中指出女性總是以與男性間的關係來自我定位、思考,她們從來不是以一個獨立的個體存在。

男性剛好相反,他們總是以獨立的個體存在,不必依附於與女性的關係。

這種不對稱的關係顯示婦女始終以「性別」的方式被定義,而非以理性自由人的面貌出現,她們始終是不完整的「人」。

而限制女性的不是天性,而是一些成見、習俗和過時的法律,而女性對於這些成見、習俗和法律的形成多少難辭其咎,她呼籲女性要更具尊嚴和情操,從附屬的地位中掙脫出來。

弗麗丹的《女性的謎思》同樣地指出男、女在天性上沒有什麼本質的不同;然而,光是形式上的平等是不夠的,女性與男性一樣都希望走出去,享有與男性同樣的事業與平等的發展機會。

米蕾特(KateMillett)的《性別政治》(SexualPolitics,1970) 就更激進了,她延續左派的理論,強調壓迫與異化,同時還使用精神分析(psychoanalytic) 的語彙,解釋女性何以無法掙脫束縛。

她想回答的問題是:為什麼婦女在取得教育機會及政治參與的權利後,世界依然由男性主導,女性依然從屬於男性,為什麼? 她指出問題的關鍵在從小女性就被洗腦,依循特定的方式與價值觀生活。

法律、傳統、語言、社會科學、大眾文化,傳播媒體等不斷強化這個觀念。

女性給人的刻板印象就是被動、慈愛、情感多於理智,顧家、愛漂亮。

另外一些較負面的刻版印象是淫慾、有一點任性,且危險。

不管怎麼說,這些印象都是為了男性的利益而創造出來的。

如果婦女否認這些「形象」就會被視為違反自然 (unnatural),這構成一個無形的壓力,在沒有暴力的情況下,女性被迫接受。

以弗洛依德(Freud)的術語來說,成為陽具崇拜(penisenvy) 的犧牲者。

即使是男女性交,男性依然控制整個過程,以滿足其慾望與需要為前提。

男女間的關係處處充滿宰制的權力關係,這其實就是一種政治關係,簡單地說,這是「父權」(patriarchy) 的反應。

其他女性主義思想家順著這個邏輯,從各個角度闡釋「父權社會」的運作,例如語言、歷史、文學、社會與政治理論,到處充滿父權的色彩。

歷史教科書大部分的篇幅都是男性,極少有女性。

美國獨立宣言說人皆平等,all manbeingequal用的是男性man;馬克斯說各盡其能,各取所需 fromeachaccordingtohisneed 用的也是男性。

洛克和盧梭的民主理論,習而不察地將男性代表全部人類。

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chairman,gentlemen,God…) 不少女性主義者要求將這些隱含男性歧視的字眼改正。

(例如chairman改稱chairperson) 葛莉兒(GermaineGreer)的《女太監》(TheFemaleEunuch,1970) 中再次嚴厲批評「女性是不一樣的,有不一樣的情感、價值觀、思考模式、需求」的觀念。

葛莉兒以幾近控訴的口吻指出,這些傳統概念都是男性創造出來的,目的就是為了滿足自己,壓抑女性。

女性的性別特質被壓抑、扭曲,如同「去勢」(castrated)、「無性別」(sexless)、只是「性的發洩對象」(sex-objects)。

一九六O年代是性解放的年代,婦女要求被當成「人」(persons) 看待,而非只是「性的發洩對象」。

他們痛恨所有「婦女都應該這樣」的說法。

這些「女德」將鼓勵婦女取悅男性、迎合男性品位。

激進的女性主義者,高喊「燒掉胸罩」(bra burning) 拒斥傳統的男性主義觀點。

她們對色情行業,以及選美活動展開一連串嚴厲的批判。

對男同性戀團體女性主義者則抱以同情,因為它同樣是對傳統性別角色的挑戰。

不少對女性主義有敵意的媒體稱女性主義者為蕾絲邊 (Lesbianism)(意即女同性戀者),意即拒斥男性之意。

更激進的女性主義 女性居於先天的劣勢,這不是透過教育權或者工作權可以改善的。

女性無法擺脫的宿命是生育小孩;然而,這對女性是不公平的。

生兒育女應該是社會的責任,不應由女性承擔。

只要有家庭的存在,為了將女性固著在家裡,社會必然採雙重道德標準,男性自由,女性不自由。

對女性的要求總是比男性多些。

如果要改變這個事實,就要重新調整家庭的功能。

家庭的組成不是為了傳宗接代,也不是基於某種社會道德或義務。

較激進的女性主義者甚至主張,放棄家庭,無性生殖,由社會扶養小孩,這才是女性的真解放。

法兒絲頓的 (ShulamithFirestone)《性別的辯證》(The DialecticsofSex,1970) 對此種激進的觀點有清楚的闡釋。

女性與男性競爭居於劣勢,源於生物上的不利因素。

生產期間,女性是絕對的弱者,必須依賴男性保護,這是女性無法逃避的命運。

因此,基本的關鍵在性別革命 (sexual revolution),徹底改變兩性間的依賴關係。

但要如何做呢?法兒絲頓期盼科學來解決問題,例如透過人工生育,以及由社會照顧小孩,讓社會的每個分子共同負擔養兒育女的責任,這樣女性身體和心理上的責任才能減至最低,她們的解放才有可能。

當然,並不是每個激進的女權運動者都同意法兒絲頓的看法,不過,大部分的人都同意壓迫的來源是男性,而不是社會或文化,而性別壓迫是所有壓迫中最根本的形式;因此,女性的解放是其他解放的前提。

布朗米勒(SusanBrownmiller) 認為對暴力的恐懼是女性擺脫不掉的夢魘。

女性自從有意識開始,即生活在恐懼之中,他們要極為謹慎小心,不能隨便亂跑,不能逾時未歸,因為怕碰到壞人。

每當有暴力事件發生,受侵犯者雖然是一個人,但卻在每一個女性心中,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記。

這個印記制約著女性的思維,影響女性的情緒。

女性的畏縮、消極、壓抑一切導因於此,註定女性永遠是被宰制的第二性。

激進的女性主義者認為所有今日女性的壓迫情境,無法用階級、文化、或任何社會結構或過程來解釋,唯一的原因就是男性的自私與宰制。

男性是不折不扣的敵人。

因此,只是給婦女教育、工作的機會,養兒育女的協助與服務,或者是改變社會結構都是不夠的。

人類社會需要更根本的改變,女性才能擺脫壓迫。

馬克斯認為女性的壓迫是階級壓迫的一個面向,她們則認為剛好相反,男性對女性的宰制更為根本,起源更早,階級壓迫只是隨後發展的一個特例。

他們認為如果女性要擺脫被壓迫的噩運,唯一的一條路就是真正獨立起來。

真正的獨立不只是經濟上的獨立,還包括心態上的獨立。

心態上獨立,婚姻當然要自主,若婚姻不和諧,隨時可以結束。

除此而外,還要有生兒育女的自由權。

他可以決定什麼時候要小孩,什麼時候不要小孩,當然這包括墮胎的權利。

更重要的是沒有婚姻、男性,依然可以生活。

也許女性要重新思考愛情對女性的意義。

沒有愛情、不必依賴男性,女性亦可以獨立生活,如此方有真正尊嚴的可能。

她們有些是女同性戀者,有些是政治的女同性戀者 (political lesbians),亦即基於信念,選擇成為女同性戀者。

女性可以不需要男性而達成情感或性的滿足。

女性如果仍然選擇男性作為伴侶的話,那麼她就不是完整、自主的個體,她仍然依賴男性,以男性的標準來界定自己,不過,這類的女性主義者並不多。

另一些女性主義者倒不是完全排斥男性,而是認為經過歷史上長期的男性宰制,女性必須強迫自己離開男性一段時間,才能培養出獨立自主的精神,以及重新面對男性的能力。

這些激進的女性團體排他性很強,自己組成社會,彼此協助,相互支持,儘量與男性或男性宰制的社會保持距離。

女性主義發展到這個地步,不免帶有些許反社會傾向。

遠古時代,或許曾有一段母權的時代。

在那段女性的黃金歲月裡,母親是一家之主,主導一切,男性遊走於女性之間,無奈,這只是考古學家勾起的遙遠記憶。

女性特質 另一個在女性主義陣營裡引起廣泛爭議的話題是「女性特質」的討論。

一九六O年代初期,女性主義者認為所謂的「女性特質」,亦即塑造一個完美女性典型,溫和、愛心、優雅、顧家、相夫教子等,這些是男性加諸女性的枷鎖。

臣服於這些傳統價值的婦女被視為女性主義的背叛者。

不過,隨後的發展有些變化。

不少女性主義者反省到「對家庭的敵視」、「在平等的基礎上與男性競爭」、「中性化社會」的理想,其實忽略了女性特有的生活經驗。

女性長期奮鬥的成果有限,因為她們只是儘可能讓自己看起來像個「男性」,女性是否在模仿男性而迷失了自我? 雖然,所謂的「女性特質」是長期歷史的產物,是女性壓迫的來源;但是,她們也發現女性特質(女性特有的生活經驗、價值觀、道德意識) 或許是改造世界,創造一個更好社會的前提。

亦即女性特質不是女性專屬的,它應該推廣到整個社會,因此,要提倡愛心、合作、細心、情感等。

女性在歷史上的貢獻被重新檢視,歷史被改寫了,加進女性的素材。

至少,女性價值觀提供一個批判現有社會的根源,向以男性價值主導的社會挑戰。

從他們的觀點,社會上的諸多邪惡,例如貪婪、慾望、暴力、野心、戰爭、冷酷、控制等,都是男性價值的產物。

亦有女性主義者認為應該要融合男性 (masculine)與女性(feminine)的特質 (androgynous)。

一個自然人應該兼具勇氣、企圖心等男性特質,與愛心、溫柔等女性特質,而非硬性將某部分人訓練成僅具有一部分特質的人。

部分女性主義者甚至放棄「男女天性沒有什麼不同」的傳統女性主義觀點。

男女間的差異不只是文化、社會,它也有自然或生物學上的基礎。

不過,她們肯定此種差異,因為女性的特質、價值觀,甚至生物學上的構造都優於男性 (例如:女性壽命較長、較能承受壓力、身體功能分化較細緻等)。

女性是優於男性的,這個世界如果被女性統治的話會比男性統治好很多。

屬於這個陣營的女性主義者有MaryDaly(Gyn/Ecology,1979),AndreaDworkin,DaleSpender (WomenofIdeas,1982) 女性獲得了什麼? 女性主義發展至今愈來愈紛歧,她們對當前的社會沒有一致的共識與清楚的改革目標。

基本上女性主義可區分為三大流派。

「自由主義式的女性主義」延續十九世紀以來女性主義的看法,基本上認同既有的社會,並不主張顛覆家庭,只不過要求教育、工作權,政治、法律上的平等地位,以及爭取婦女福利;「馬克斯主義式的女性主義」則將婦女的解放與階級鬥爭聯結在一起,認為一切問題的根源在經濟不平等,自由主義式的女性主義只是反應中產階級婦女的利益而己。

不過這種想法大部分的女性主義者並不苟同。

馬克斯主義也是以男性為中心的理論,即使沒有了階級,女性依然臣屬於男性。

最後,「激進的女性主義」則反對傳統的政治運作模式,認為這些都是以男性為中心的政治遊戲,而這正是所有問題的根源,她們不屑於和男性同流合污。

她們感慨女性先天的弱勢,無法透過教育、工作權來彌補,社會必須有更徹底的結構性改變,男女才可能平等。

但是要怎麼改變呢?莫衷一是,意見紛歧。

不過就政治影響而言,自由主義式的女性主義者顯然較成功,她們認同既有的遊戲規則,組織較健全,訴求較清楚,其要求基本上也達成了。

教育權、工作權已不是問題,婦女福利獲得重視,對女性的歧視 (語言、法律等)不存在 (至少在表面上)。

社會上「新好男人」的定義是,放棄男性沙文主義、注意女性的需要,融合某些女性的特質,男女分攤家務事等。

女性主義者基於對男性主導社會的不滿,要求與男性擁有對等的權力。

她們反對「男女有別」說法,要求自己也去追逐權力、事業,希望與男性一爭長短。

結果,他們獲得了一些,也失去了一些。

她們現在也在反省,辛苦爭得的東西,真的是自己想要的東西嗎?所失去的東西,難道一點都不值得留戀?建立在「男人能,女人也能」的思維,就某個角度上來說,亦是男性觀點的投射。

在爭取權利的同時中,女性可能喪失了自己的主體性而不自知。

固然,強調「男女有別」是不對的,然而,女性也要好好反省男女間的不同,唯有勇於面對此種不同,方能建立女性的主體性,進而反省自己真的要什麼。

就個人主義的觀點言,不管男性或女性都應該具有同等發展自我的機會,但是,不管男性或女性,每個人的模式都可能會不一樣。

一九六O、七O年代女權運動喧囂塵上,不過一直到二十世紀結束以前,女權運動似乎在式微當中。

但這不代表女權運動已經消聲逆跡,也許她們正在尋找議題,等待另一個高峰的來臨呢! 問題與討論 一、從歷史上的女權運動,我們可以獲得什麼啟示? 二、對於女權運動者對男性主導的社會的控訴,你覺得哪些有道理,哪些沒道理? 三、就台灣的社會你覺得男女平權還有改進的空間嗎?為什麼?舉例說明。

四、以下有關女性主義及男女平等的敘述,你同意嗎?為什麼? 男女間行為表現的差異主要是後天、文化塑造出來的,先天的影響是次要的。

在與男性的競爭中,女性是先天的弱勢,因此應該予以更多的保護。

家庭制度對女性發展的束縛遠多於幫助。

女性與男性一樣都是獨立自主的個體,應以其自身滿足為優先考慮。

目前社會的男女分工是不公平的,男性對女性的剝削是所有壓迫的根源。

男生與女性本來就有本性的不同,所謂的女性特質與男性特質正反應此種先天的差別。

上帝賦予婦女生產、照顧小孩的任務,這是不平等的開始。

五、男性與女性間的關係應該是合作、互補,你同意這種看法嗎?但合作、互補要建在怎樣的基礎之上呢? 參考書目 富士谷篤子編著,林玉鳳譯(1988)《女性學導論》。

台北:南方。

Adams,Ian(1993)PoliticalIdeologyToday. ManchesterandNewYork:ManchesterUniversityPress(Chapter10New Radicalisms). Cott,NancyF.(1986)"FeministTheoryandFeministMovements",inWhat isFeminism?editedbyJulietMitchell&AnnQakley,Oxford:Basil Blackwell. Michel,A原著(1979)張南星譯《女權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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