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公司大小章被人盜用該如何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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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丙或A、B、C,分別表示,票據上收發章,通知章,內部內(如開會等),再不然有些場合,可以用公司“戳記”代替,公司大章除非法律上明文應蓋用公司大小 ... 法律論壇 首頁/法律論壇 首頁 › 看問答 › 公司設立.公司組織.稅務 › 請問公司大小章被人盜用該如何自保 請問公司大小章被人盜用該如何自保 劉OO發問於2014-01-06|台中|服務業 Q: 您好~ 因為公司辦理登記時,是由會計事務所辦理 登記印章時事務所直接用木頭章,用標楷體,所以很容易複製 後來朋友的車子在我公司的名下 之後他把車子轉出去 所以他知道公司大小張的樣式 好像還被複製了一份 那我要如何防範他拿來盜用呢 我已經打算把公司解散(辦理中) 但是我怕會計事務所或是不明人士會把印章拿來盜用 如何做些預防措施?求自保呢?寄存證信函嗎?還是去警局備案呢? 請問如何查詢公司名下有哪些財產?例如房子或車子之類的? 希望有人可以協助我?非常感謝~~ 如有律師事務所的電話也歡迎提供唷~(台中) 瀏覽人數:19780 施吉安 律師 A:  劉先生: 您好:新年快樂如意 1.公司大小章,猶如人的印章,公司登記時,有大小章的登錄,正如私人個人印鑑,印章十分容易為他人所仿  偽變造,公司的大小章何獨不然。

2.依所述“情節”,大小章既怕別人仿冒,最簡易的保護方式,則另刻新章,重新登記,比如印章的大小字體(行 )及材質,均未有法律規範限制,新大小章,就可以從新製作,以期彰顯,前後不同,萬一前章被  盜冒,但與“更新”新章,截然不同,對方立刻露出馬腳,不必為此把“公司”解散,重組公司,豈不“因  噎廢食”?小題大作! 3.目前未知有無被盜,如何發“存証信函”?發給誰?而警局備案,更是荒謬,“假設”性的預測“犯罪”,  不屬於警局的任務,否則警察先生豈不能忙死,累死?不可行。

4.國人重視“印章”(包括印鑑),確實弊多於利,外國人(比如美、歐各國人),則以簽名為主,少用印章,  當然,公司完全不用大小章,在目前,尚無可能,但觀念上可以改變一些,不必大大小小,都蓋公司大小印  ,除官方往返文件外,私人間的契約、協定,誰規定要用公司大小章?而有此常用的場合下,確湏公司大小  章,則視其需要,不必同時蓋用大小章,譬如之常用的公司票據,公司大章,不必與登記上的同一“大  章”為唯一要件,而公司小章,則不必一定要蓋,可由用“簽名章”代替,甚至“面額”大的公司票,“小  章”儘可以親自簽名代替,如是,公司流通在外的票據上,實在不必大小章均在,將來萬一“糾紛”“涉  訟”,很容易區別,票據是否出自偽冒,總之,票據上的蓋印,毋湏大小章一齊蓋(請注意,除蓋公司章,  而小章多蓋一個,則小章上的仁兄,(如總經理,作帳等負責人,則需多負一個發票背書責任等,個人要  票據責任),切記),所以票據上可以蓋大章,小章則由負責人簽名(或改以簽名章),其至於由該人簽  名(但不要又蓋小章,同時簽名,造成上述的二重票據責任),而小章不蓋,由公司之代理人親自簽名,亦  可發生公司票據效力(如因此遭票據交換所票退,則屬銀行方面的對票據法的無知,另屬一法律問題)。

5.蓋用公司章大小章的範圍可以自我設限,其他“附屬業務”(如票據,收發、收據、憑證等....)如要加蓋大  小章, 以視慎重,可以自已另行刻用(自己刻,自己蓋,不算偽造文書罷!)同時將大小字體不與“登  記”大小章,完全不同,自家一望而知,即可辨認,更可以事前分成若干套,大章上,利用空間,暗上甲、  乙、丙或A、B、C,分別表示,票據上收發章,通知章,內部內(如開會等),再不然有些場合,可以用公  司“戳記”代替,公司大章除非法律上明文應蓋用公司大小章,(如對官署行文)外,不妨以戳記(更可加  註,公司收發,收據等專用),資為替代公司大小章的應用,為了減輕“風險”,避免將來被妨冒的實際危  險,故也。

6.再關於如何公司名下之財產,應不屬同一問題,簡單的說,有如個人,如公司取得“債權”的“執行名 義”,則可憑向國稅局申請公司財產登記明細,否則公司之財產(以不動產為主),有如個人財產,平時不 能隨便查訊,屬於“個資”保護範疇,順便奉告。

7.倘尚有不明或相關問題,觀迎繼續“討論”,簡此,並頌  馬年,一馬沖天,財源滾滾!                 律師施吉安敬上 律師回覆於  2014-01-20 主題分類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智慧財產權.營業秘密公司設立.公司組織.稅務支付命令.本票支票.強制執行企業相關刑事法規其他企業法規跨境糾紛.國際貿易.兩岸法規個人資料保護.隱私權 熱門諮詢 如何有效轉移股權合夥更換負責人想退股港人赴台設立公司法規洽詢股東退出經營權權益有限公司原負責人死亡後改選問題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 馬上按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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