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民宿登記證及民宿專用標識申請變更登記或補(換)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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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

2.原民宿登記證(換發申請時檢附)。

3.申請人或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4 ... 臺北市民宿登記證及民宿專用標識申請變更登記或補(換)發 分享 列印 網路申辦 臨櫃申辦 書表下載 立即線上申辦》 應備證件 1.申請書。

2.原民宿登記證(換發申請時檢附)。

3.申請人或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4.委託他人申請時,應提出委託書及代理人身分證影本。

申請方式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繳費方式 網路繳款:□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非網路繳款:■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 處理時限 1.一般申辦(非網路):7日2.網路申辦:7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4.須層轉核釋:無 承辦單位 觀光傳播局觀光產業科電話:02-27208889轉6897、6896傳真:02-27585041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中央區 備註 1.相關規定請參考民宿管理辦法。

2.民宿申請變更登記或補發、換發民宿登記證者,應繳納新臺幣1,000元;其申請補發或換發民宿專用標識者,應繳納新臺幣2,000元。

3.登記於本市之公司得免附公司登記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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