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有限公司 - 經濟部--商工行政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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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人股東的公司,如果股東是自然人,一定是擔任這家公司的負責人,如果這個股東死亡了,就沒有其他股東,所以無法再另外推派一位負責人來辦理變更登記,就必須由繼承人先去辦妥有關繼承登記的程序,他的繼承人繼承這位股東的出資額後,就要來登記機關辦理負責人及公司章程的變更登記。

2.如果繼承人想要轉讓所繼承的出資額給別人,就要同時辦理出資額轉讓變更登記。

3.如果不再經營這家公司,就要辦理解散登記。

(公司法§108、經濟部91年1月24日經商字第09002284740號、經濟部100年4月22日經商字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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