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者判刑罰重金- 提點子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土地與房產不同於一般自由買賣的商品,而是基本人權,依據此一原則制訂出抑制炒樓的嚴格稅法,甚至是刑法,以保障居住權。

... 在德國,如果開價超過標準價20%,地產商將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顯示選單按鈕 網站導覽 聯絡我們 常見問題 全民來join粉絲團 登入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登入 點擊顯示全站搜尋 想提議 來附議 眾開講 來監督 找首長 參與審計 縣市專區 ::: 首頁 來附議 炒房者判刑罰重金 網站導覽 關於我們 最新消息 實施要點 歷史資料 隱私權政策 RSS訂閱 NGO/NPO通知服務 電子報訂閱 操作影片說明 聯絡我們 常見問題 請輸入關鍵字 搜尋 × 想要提點子嗎? 請先登入。

用戶目前非登入中,請重新登入後進行提議,謝謝 (請登入前一步驟所驗證之社群帳號) 用戶目前非登入中,請重新登入後進行附議,謝謝 送出提議中,請稍候。

撤案原因: × 炒房者判刑罰重金 提議者 蕭世皓 尚須5000個附議 目前進度 提案 2017-12-23 檢核不通過 2017-12-27 了解更多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借鏡德國 ●德國政府認為住宅具有壟斷性,又是民生必需品,不應用來炒作獲取暴利。

土地與房產不同於一般自由買賣的商品,而是基本人權,依據此一原則制訂出抑制炒樓的嚴格稅法,甚至是刑法,以保障居住權。

.●在德國,如果開價超過標準價20%,地產商將遭受最高5萬歐元的鉅額罰款,若超過50%,除了罰款還可能面臨三年徒刑,因為涉嫌惡意炒作。

.●在德國,買賣不動產的獲利也課以重稅。

買樓十年內出售的獲利要被課15%以上的「投機稅」。

.●德國政府更透過嚴厲的雙重稅收政策來抑制投機行為。

自有自用住宅不需繳付不動產稅,只需繳付土地稅,而出售房地產時,賣方除需繳付評估價值1至1.5%的不動產稅,賣方還要繳付3.5%的交易稅。

如果買賣獲利,還需繳付15%的差價盈利稅。

自有房屋出租需繳付不動產稅外,租金收入還需繳付25%的資本利得稅,政府藉此稅制來抑制投機者的獲利空間。

.●德國自有住宅率為42%,租賃住宅率高達58%,而年輕族群中租屋佔77%。

政府制定嚴格的租賃法。

另外,德國政府鼓勵民間自建或合建房屋,打破開發商對房屋供應的壟斷,每年新建房屋總數中合建房屋佔超過30%的比例,而透過供應大量廉價租賃房屋的手段,對穩定房市起了重要的作用。

利益與影響 落實,居住是人的基本權利,是人權,如果有人炒作人權,應判刑罰重刑 相關連結 德國:住宅不是商品,是人權,炒房=犯罪 0 已關注 關注   這個主題暫停討論 贊成論點() 其他想法() 熱門 最新 最舊 熱門留言 最新留言 最舊留言 熱門 最新 最舊 熱門留言 最新留言 最舊留言 更多留言 附議名單 下載 名單查詢: 搜尋 搜尋 查無資料 2020-11-12 更多 編輯   資料共筆, 每頁顯示 20 40 100 筆 第 頁 前往 附議留言 × 編輯附議想法 × 取消編輯 儲存編輯 轉寄 下載 列印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附議數: 閱讀更多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子議題 回應 閱讀更多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子議題 回應 閱讀更多 已關注 已關注 × 國家發展委員會 國家發展委員會Copyright©2015版權所有Allrightsreserved. 地址|臺北市10020中正區寶慶路3號電話|02-2316-5300傳真|02-2370-0415 客服專線|0800-589-009(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下午6點) 建議螢幕解析度(1920pxX768px)最佳瀏覽器建議(Edge、Chrome、Firefox、Safari) 國家發展委員會Copyright©2015版權所有Allrightsreserved. 地址|臺北市10020中正區寶慶路3號電話|02-2316-5300傳真|02-2370-0415 客服專線|0800-589-009 (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下午6點) 建議螢幕解析度(1920pxX768px)最佳瀏覽器建議(Edge、Chrome、Firefox、Safari) 分享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 Top 分享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 FAQ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 提議及附議操作影片說明。

如何註冊會員? 什麼是「一次性驗證」? 沒收到簡訊驗證碼。

沒有手機號碼可以完成驗證流程。

如何修改手機號碼或電子郵件? 想刪除會員帳號。

可以取消附議嗎? 如何找到自己曾經附議過的提案? 為什麼沒有反附議按鈕? 能不能降低附議門檻? 可以匿名留言嗎? 什麼是提點子、眾開講、來監督、找首長? 前往「常見問題」看更多 親愛的民眾您好: 為了瀏覽網站更安全方便,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至IE9.0(含)以上,或下載其他瀏覽器。

×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