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191條第1項規定之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所指為何? - 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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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191條第1項規定,所稱土地上之工作物,係指以人工作成之設施,建築物係其例示。

而建築物內部之設備如天花板、樓梯、門窗、水電配置 ...   回元照首頁 登入‧加入會員 | 購物車 | 會員專區 | 會員Q&A | 書店公告 | 教師資源 |  元照粉絲團 sitemap  書名 書號 作者 課程名稱 課程品號 出版社 適用範圍 雜誌館 月旦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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