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191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章推薦指數: 80 %
第191 條. 土地上之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所致他人權利之損害,由工作物之所有人負賠償責任。
但其對於設置或保管並無欠缺,或損害非因設置或保管有欠缺,或於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民法
相關法條
友善列印
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民法
EN
第191條
土地上之建築物
延伸文章資訊
- 1民法§191 相關判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法規名稱:, 民法 EN · 第191 條. 土地上之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所致他人權利之損害,由工作物之所有人負賠償責任。但其對於設置或保管並無欠缺,或損害非因 ...
- 2民法第191-1、191-2、191-3、217、654 條 - 法源法律網-相關 ...
檢視現行法規, 民法( 民國99 年02 月03 日 非現行法規 ). 檢視現行法條, 第191-1 條, 商品製造人因其商品之通常使用或消費所致他人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 3工作物所有人之責任-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工作物所有人之責任,規定於中華民國民法第191條。該條第1規定為:「土地上之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所致他人權利之損害,由工作物之所有人負賠償責任。
- 4民法§191-2-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3.本法 110.01.20 修正之第 205 條條文,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法規類別:, 行政> 法務部> 法律事務目. 第191-2 條. 汽車 ...
- 5民法§191-3-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3.本法 110.01.20 修正之第 205 條條文,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法規類別:, 行政> 法務部> 法律事務目. 第191-3 條. 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