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法規之檢討研究 - 內政部建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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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檢討之高層建築物,其總樓高50 公尺或是樓層16 層以上之建築物。
臺灣地狹人稠,都市土地取得不易,使用空間水平發展受限,垂直利用空間所產生之高層建築已為整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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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法規之檢討研究
計畫主持人蔡綽芳
協同主持人楊詩弘
執行單位台北科技大學
執行行程103年03月至103年12月
GPN
ISBN
MOIS
組別安全防災組
執行方式協同研究
關鍵詞高層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避難設備、消防法規
參考文獻
中文摘要:壹、研究主題及緣起
本研究檢討之高層建築物,其總樓高50公尺或是樓層16層以上之建築物。
臺灣地狹人稠,都市土地取得不易,使用空間水平發展受限,垂直利用空間所產生之高層建築已為整體建築產業之主要趨勢。
高層建築之高樓層部分因高度距離及可及性,具有救災、逃生、避難困難之特性。
內政部營建署所制定之建築技術規則為國內目前建築管理及設計的主要依據。
鑒於自民國83年迄今,國內高層建築規模、數量增加,都會中之重劃區、都更區高層建築物漸形普及,同時建築之工法、材料、設備等技術也有長足的進度。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十二章高層建築專章之規定內容,自民國83年增訂至今有20年的時間,期間僅有零星的修正,實有必要針對高層建築防火避難的規定,進行整體檢視與檢討。
透過防火避難法規重新研擬並將新補充條文導回建築技術規則,提供設計施工者明確規範,進而保障使用者生命財產安全。
本研究逐條整理主要檢討條文的立法理由及相關解釋令,參酌同編第三章、第四章等有關於防火避難的基本規定、日本高層建築相關規定,國內、外高層建築防火避難科技與理論等,綜合檢視高層建築物防火避難規定,經由法規競合分析提出草案,召開專家座談會進行專業設計者之經驗意見交流,逐一檢視條文實務執行規範妥適性,提出整體檢討結果,供主管機關作為修正建築技術規則之參考依據。
貳、研究方法及過程
本研究在研究方法上採用1.文獻回顧法2.專家座談法等兩種方法進行,說明如下:
一、文獻回顧法:本研究透過文獻回顧之方式,整理國內、外相關高層建築物設施及設備法規及研究,討論檢視防火避難相關規定。
收集國內外有關法規及函釋、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相關研究及台灣建築中心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評定之案例,進行整理及分析。
二、專家座談法:藉由工作小組會議累積初步見解,於專家座談會時提出與討論,藉此列出法規修正建議,說明相關檢討。
透過詢問相關實務與專業設計者之經驗與意見,檢討本研究初步彙整之建築技術規則相關解釋令修訂條文,以及實務規範執行內容。
邀請有經驗之專家藉由座談方式研討原訂法條及建議修正條文逐一檢視妥視性。
配合後續之法制化作業,預期為高層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法規,建立依據與標準規範,以提升避難安全預防率及救援率。
參、重要發現
本研究經由彙整多次專家意見資料,提出針對現行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十二章高層建築專章,防火避難設施第241條到第244條,以及建築設備第245條到第259條為主要的條文修改,並將相關聯的法條併同列於表內,待日後內政部營建署參酌檢討之用,成果如下:
一.國內外針對高層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相關條文進行蒐集及檢討。
不同於既有研究僅針對現有條文及規範進行蒐集及分析,本研究彙整並歸納相關法規、立法緣由及解釋沿革,以相互競合、篩選條文,召開學者專家諮詢會議,並廣納各界意見並彙整檢討後提出修改條文建議及補充改善建議。
目的在於希望基於救災避難安全之設施、設備性能及法規扞格處等,重新提出考中文摘要量並修改,以因應不可知之危害發生時保護生命財產安全。
二.高層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條文研訂。
彙整重要之法規檢討項目,再依我國國情(法規條件、適用常態)進行調整,整理相關條文及彙整各界委員專家意見進行修改檢討。
完成條文修改研擬,針對實際國內使用其規範之建築開發者、建築師事務所進行適用性檢驗,並修正。
肆、主要建議事項
「研擬高層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之修正條文」為本研究之主要目的。
本研究從研究過程及結果中,可整理立即可行與長期性之發展建議,說明如下:
建議一:將本研究回饋於營建署修改條文參考之使用:立即可行之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協辦機關:行政院營建署、行政院法務部
完成檢視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十二章第三節防火避難設施及第四節建築設備各條文,針對有需要增修之條文提出具體修正建議及條文草案,無須修正者另提出相關學理說明或國內外相關規範資料參考。
高層建築物之使用戶重新提出快速並且確實之秉持緊急救難原則。
透過避難法規重新研擬並將新技術及新補充條文導回建築技術規則,提供生命財產安全保障。
提供建築技術規則高層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建築設備規定增修建議之基礎資料,供主管機關修正建築技術規則條文之參考依據,並提出對於現代高層建築物規範適合之研擬修正。
建議二:提供建築技術規則防火避難設施及建築設備相關條文增修建議之基礎:中長期建築發展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協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提供建築技術規則高層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建築設備規定增修,於後續建議之基礎資料,以供主管機關修正建築技術規則條文之參考依據。
英文摘要:researchtopicandoriginBuildingtechnicalrulesdevelopedbytheConstructionandPlanningAgencyiscurrentlythemainbasisforthedomesticconstructionmanagementanddesign.Giventhedate,thesizeofthedomestichigh-risebuildings,increasethenumberof83yearssincetheRepublicofChina,willbeintheredrawndistrict,districthigh-risebuildingsarebecomingmorepopularform,whilethebuilding'sconstructionmethods,materials,equipmentandothertechnologyhasmadegreatprogress.BuildingTechnologybuildingdesignandconstructionrules,ChapterXIIrisebuildingspecialchapterofcontent,sincetheadditionoftheRepublic83yearssincea20-yearperiod,onlysporadiccorrectionperiod,thereisthenecessaryrequirementsforhigh-risebuildingfireevacuationcarriedoutoverallviewandreview.ThroughthefireandthenewasylumregulationsreYannisupplementaryprovisionsbackintothebuildingtechnicalrules,toprovidedesignandconstructionareclearlydefined,andthusprotectthelivesandpropertyoftheuser.Inthisstudy,onebyfinishingthemainreasontoreviewtheprovisionsofthelegislationandrelatedinterpretationsand,deliberatewith,ChapterIII,ChapterIV,andotherbasicprovisionsconcerningfirerefuge,therelevantprovisionsofJapan'shigh-risebuildings,domesticandforeignhigh-risebuildingfirerefugeTechnologyandtheory,acomprehensivereviewofasylum-risebuildingsfireregulations,throughtheanalysisofcompetingdraftregulations,toconveneaforumofexpertsspecializingindesignerempiricalobservationsoftheexchange,eachofthesubstantiveprovisionsoftheimplementationofnormativeviewofBotox,madeanoverallreviewoftheresultsforthecompetentauthoritiesasamendtherulesofbuildingtechnologyrefe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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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規劃組:分機332 安全防災組:分機253 工程技術組:分機303 環境控制組:分機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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