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局-誰是繼承人 -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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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光復前(日據時期)~34年10月24日以前死亡 →依臺灣 ... 依修正前民法繼承編規定(養子女之應繼分為婚生子女之1/2) 3. 現行~74年6月5日以後死亡 →依修正後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延伸文章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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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辦地籍清理土地專辦日據時代繼承公共設施用地整合重劃建地與土地整合持分共有土地整合. 30年地政專業1000件繼承案例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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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日據時期隱居者,光復後仍以自己名義辦理土地登記,其隱居繼承之原 因應視為消滅,自不得復以隱居之原因為繼承之登記。 九、死亡絕戶(家)者如尚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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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法務部-相關行政函釋 - 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一按繼承開始在日據時期,民法繼承編尚未施行顧台灣之前,依當前有效法例, ... (二) 被繼承人黃蚶之遺產橋頭鄉五里林段一○八之二號土地,如係家產,依來函 ... 二日據時代判例或學說,普通稱...
- 5法務部-相關行政函釋 - 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四日據時代招婿、招夫對於招家之財產,原則上無繼承權(同上第三八八頁) 。戶主某甲之配偶於某甲死亡之同日,即將戶籍遷出另創一戶,應不能繼承某甲之不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