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繼承編施行法(民國74年) -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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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繼承編修正前生效之口授遺囑,於修正施行時尚未屆滿一個月者,適用修正之民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六條之規定,其已經過之期間,與修正後之期間合併計算。
第六 ...
民法繼承編施行法(民國7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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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繼承編施行法(民國20年)
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立法於民國74年5月21日(非現行條文
延伸文章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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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民法修正前民法繼承民法繼承篇有關之規定。 3. 繼承開始在民國74年6月5日以後者,則適用修正後民法繼承編及其施行法之. 規定。 4. 繼承開始在民國86年9 ...
- 2光復後繼承規定-遺產繼承人(一) @ 曾炳煥地政士事務所 ...
- 3民法繼承編施行法§1-1-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繼承在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十四日修正施行前開始且未逾修正施行前為拋棄繼承之法定期間者,自修正施行之日起,適用修正後拋棄繼承之規定。
- 4民法繼承編施行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繼承在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十四日修正施行前開始,繼承人於繼承開始時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未能於修正施行前之法定期間為限定或 ...
- 5民法繼承編施行法
第1條之1(法律適用範圍) ... 繼承在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十四日修正施行前開始且未逾修正施行前為拋棄繼承之法定期間者,自修正 ...